首頁 毛姆自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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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過去還是現在,我的寫作才能都是靠自學得來的。在我很年輕的時候,我會一遍遍重讀自己寫的故事,希望能夠從中看出我具備哪種類型的寫作天賦。這種天賦就像是一種壓箱底兒的存貨,以此為基礎,我開始通過思考擴展自己的故事。這種方式帶有一些傲慢的成分,那或許是因為我比較年輕,同時也有一種焦躁不安,那應該是我本身性格的缺陷。但是現在我要談一談自我表達的方式,在我看來,我天生就有一種把東西寫得清楚明白的能力,而且寫對話對我來說也是信手拈來。

亨利·阿瑟·瓊斯(Henry Arthur Jones)[1]曾讀過我的第一部小說,讀完後他告訴一位朋友,照這種趨勢發展,我將會成為非常成功的劇作家。當時他本人已經是很有聲望的劇作家了,我覺得他在我的小說中看到一種很直截了當的東西,同時還有展示場景的有效方式,而這種方式恰好可以給讀者帶來走進劇場的感覺。我的語言很一般,詞匯量有限,語法方麵也經不起過多推敲,一些搭配也非常老套,但是,寫作對於我來說就像是呼吸一樣屬於一種本能,我一寫起來就停不下手,沒有時間考慮自己寫的到底怎麽樣。很多年後我才恍然大悟:這種精巧的技藝是需要經曆很多磨難才能夠得來的。這一發現得來實屬不易,因為我很多時候確實能感覺到,把自己腦子裏的想法落在紙上有多麽困難。我可以很流暢地寫出一段對話,但是需要描寫某個場景的時候我就會猶豫不決,不知如何下筆。我經常會花上幾個小時來寫有限的兩三個句子,這些句子怎麽改也無法理順,悲催的是沒有人來幫我,於是我會犯很多錯誤。前麵我提過有一位很有魅力的大學老師指導過我的寫作,要是他能夠常伴我身旁,我在寫作中會節省很多時間。他會告訴我:你在這方麵很有天賦,所以應該朝這方麵發展,不要去做自己能力達不到的事,那隻會徒勞無功。可在當時,人們喜歡的都是那些華而不實的文體。人們為了追求文章結構的層次感,會加入一些所謂具有閃光點的詞語,而句子中也會牽強附會地加入一些具有異域風味的名詞術語。理想中的句子就像是一塊掛滿了各種金飾的錦緞,雖然沉甸甸,卻依然能夠掛得起來。當時的年輕人對沃特爾·佩特爾(Walter Pater)非常著迷,我的常識告訴我,那種東西沒什麽活力,在那些貌似優雅而精心設計的句子背後,我能夠觸摸到那疲憊而病態的人格。我當時很年輕,精力充沛,朝氣蓬勃,我需要的是新鮮空氣,需要的是不斷采取行動,就算是暴力也比沒有行動好。我很難適應那種垂死而壓抑的氣氛,很難和他們一起坐在寂寂無聲的房間裏竊竊私語,就算聲音高那麽一點點都顯得不合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