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毛姆自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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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界不太重視我的作品,我覺得這也很自然。在戲劇領域我已經在傳統模式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而作為一位小說作家我似乎穿越回了史前時代,變成了一個擅長講故事的人,每到夜晚時,人們就會聚在山洞裏的篝火旁聽我大講特講。我肚子裏確實有很多故事可以講給大家聽,而我對於講故事這件事一直樂在其中。對我來說,這不僅是一種謀生手段,它本身就是我的人生目的之一。可有些時候讓我感到很不幸的是,故事常常會被那些所謂的高級知識分子瞧不起,我曾讀過很多關於小說藝術的書,在所有這些書裏,他們都很輕視情節這一因素。(隨便提一句,我無法理解那些自認為聰明的文學理論家為什麽要在故事和情節之間做出嚴格的劃分,在我看來,這兩者之間的差別並非經緯分明,情節隻不過是故事的組織方式而已。)從這些書中,你會感覺情節會阻礙有天賦的作家去盡情發揮他們的才智,同時也是在向愚蠢的大眾需求做出妥協。實際上有時候你可能會認為最好的小說家都是一些散文作家,那些真正完美的短篇故事隻能出自蘭姆(Charles Lamb)和哈茲裏特(Hazlitt)之手。

對於人類來說,聽故事的快感十分自然,就像我們在看舞蹈的時候會自然而然地跟著模仿,並想象其中講了一個怎樣的故事。要說明這種情況,最合適的例子就是偵探小說的盛行,就算是那些思想最有深度的知識分子都會去讀偵探小說,盡管讀的時候還稍微帶著一點不屑,但畢竟還是讀了。盡管他們對那些注重心理描寫的小說和富有教育意義的小說推崇備至,但卻知道這些無法給他們帶來像讀偵探小說那樣的快感。有很多作家確實很聰明,他們腦子裏有很多話要說,而且都算是真知灼見,同時他們也善於創造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但是思想有了,人物有了,下邊他就不知道怎麽辦了,換句話說,他們就是編不出一個像樣的故事來。情急之下(在這些作家中一定存在數量不少的騙子),他們會充分利用自己的這種缺陷,要麽他會大言不慚地對讀者說,故事你們自己去想象,我要告訴你們了,你們會印象不深;要麽會指責讀者:看我的小說,你怎麽能老想著聽故事?簡直是在貶低我!他們聲稱,在實際生活中故事根本不會結束,沒有什麽情景會出現圓滿的結局。如果故事裏麵哪些地方沒講清楚,沒說明白,那正好給你們留下了懸念,給你們足夠的思考空間,這種說法並不全對,就算有可取之處,但也不能成為講不好故事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