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汽油馬車”是底特律第一輛—很長時間裏也是唯一的一輛—汽車。它被認為是討厭的東西,因為它響聲很大,驚嚇馬匹,同時它也堵塞交通。如果我把它停在鎮上的什麽地方的話,在我再把它開走之前,它的周圍會有一大群人圍觀。即使我把它單獨留下幾分鍾,一些好奇的人也總想去開動它。最後,我得帶上一條鏈子,不管我把它停在哪,都用鏈子把它鎖在電線杆上。隨後,警察來找麻煩了。我不知道究竟是為什麽。我印象中那時候好像還沒有限速的法規。不管怎樣,我得從市長那兒得到特別的許可。
這樣在一段時間裏,我享有美國唯一的獲得執照的司機的名聲。在1895 年到1896 年,我駕著那輛車跑了大約有一千英裏。然後我把它以200 美元賣給了底特律的查爾斯·安斯利。這是我的第一筆買賣。我造這輛車不是為了出售,而是為了實驗。我想開始造一輛新車——安斯利想買現在的車——我可以用這筆錢造新車。我們毫無困難地談好了價格。
用這樣一種方式製造汽車根本不是我所想的。我展望著大批量的生產,但在這到來之前我得有東西可生產。過於匆忙會得不償失。
在1896 年,我開始造第二輛汽車。它和第一輛很相像,隻是更輕一些。它同樣是用傳送帶驅動的。這一點是我後來才放棄的。除了熱天,傳送帶很好。這正是我後來采用齒輪的原因。從這輛車上我學到了很多東西。美國和外國的其他人那時候也在製造汽車。在1895 年,我聽說有一輛來自德國的奔馳車在紐約的馬西商店展覽。
我專門跑去看了,結果發現它根本不值得一看。它也是用傳送帶驅動的,但比我的車重多了。我在為輕便而努力。外國製造者似乎從未認識到輕便意味著什麽。我在我的家庭車間裏造了三輛汽車,它們都在底特律行駛了數年。我仍擁有第一輛車—幾年之後我把它從安斯利先生所賣給的那個人手裏買了回來,花了100 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