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朗伯恩附近有一戶人家,他們與班納特家交往十分密切。威廉·盧卡斯之前在梅利頓做生意,賺了一筆小錢,並在任期內向國王上書,獲得了爵士頭銜。這項榮譽對他的內心產生了極大的影響:他從此不想再做生意,也不願再住在這個小鎮上。於是,他停了生意,告別了小鎮,舉家搬到距梅利頓約一英裏[3]的大房子裏,並稱之為“盧卡斯之宅”。在那裏,他可以盡情享受名譽所帶來的快感。既然掙脫了生意上的束縛,他便可以一心一意參與社交活動了。雖然,他對自己的爵位感到無比自豪,但並未因此目空一切,相反,他對每個人都很關照。他待人友善,又樂於助人,生來就是一副好脾氣,自從進過聖詹姆斯宮[4]之後,便越發溫文爾雅了。
盧卡斯夫人是個善良的女人,因為不太機靈,反倒成了班納特太太最好的鄰居。盧卡斯夫婦有好幾個孩子。老大是個知書達理的年輕姑娘,大約二十七歲,是伊麗莎白的閨中密友。
每次舞會後,盧卡斯和班納特兩家的小姐們都會聚到一起,肆意暢談舞會時的所見所聞。於是,第二天一早,盧卡斯家的姑娘們便迫不及待地要往朗伯恩趕去。
“你昨晚開了個好頭,夏洛特,”班納特太太客氣地對盧卡斯小姐說,“你是賓利先生第一個挑中的舞伴。”
“是呀——不過,他似乎更喜歡第二個呢。”
“噢!——你是說簡嗎?——那是因為他們跳了兩支舞。不過,我的直覺告訴我,他一定很欣賞她——沒錯,我敢保證,他心裏肯定有想法。我聽有人說——哎呀,我記不太清楚了——好像是羅賓遜先生說的?”
“我偷偷聽到他們講話了——哎,我不是跟你說過嗎?羅賓遜先生問他,喜不喜歡咱們梅利頓的舞會,舞池裏有沒有漂亮的姑娘,還有他覺得哪位姑娘最漂亮。賓利先生想都沒想,最後一個問題的答案就脫口而出了:‘噢!班納特家的大小姐,沒人能對這一點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