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往裏走,安頓自己

06 理想就是盡我的能力,做我可以做的事情

怎麽定義國家,怎麽定義理想,都是你自己的事情。如果你出不了國,就盡量幫助國家,盡量在國家已定的法律之內做事。如果法律不合理,盡量想辦法推動其做出改變。在有自由發言權的地方,你可以自由發言;在沒有自由發言權的地方,你也一樣可以慢慢通過各種機會、在各種場合之中去了解,某些事情不是完全合理的,我們應該有所改進。一個人能夠盡己力,做好該做的事情,就是很了不起的事,就是對國家、對民族的貢獻。如果我們像有些美國總統一樣,拿“國家光榮”當一個無謂的口號,那就沒意思了,也錯誤了。

有關個人理想,我們可以拿它當作一個人生規劃。但不要為人生製訂宏大計劃,比如我一定要每年賺十萬元,賺到了十萬元以後就會想著賺一百萬元、一千萬元……欲望永遠沒有滿足的時候。你也不要說自己明天怎麽樣、後天怎麽樣,把眼前的事情做好就不錯了。理想就是盡我的能力,做我可以做的事情。但每個人理想的境界不一樣。有的人理想很簡單,就是專注於做人之道,人人說這個人是好人,我們都喜歡他,他不害人,他不損人,他不欺壓人,這就夠好了。能做到鄰居喜歡你,壞人不恨你,這就不錯了。這也是一種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