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隻是膚淺表麵,醜陋卻深入骨髓。”
——多蘿西·帕克(Dorothy Parker),美國詩人
I
有件事兒說起來或許令人稍感驚訝:我們的皮膚是人體最大的器官,也最多才多藝。它包住人體內部的東西,還把壞東西擋在外麵。它減緩衝擊力。它賦予我們觸覺,給我們帶來快樂、溫暖和疼痛,以及其他幾乎所有讓我們鮮活的東西。它生成黑色素,保護我們不受太陽光線的傷害。如果我們濫用它,它會自我修複。它讓我們如此美麗。它照料我們。
皮膚(skin)的正式名稱是皮膚係統(cutaneous system)。它的麵積約為2平方米,重量在10~15磅之間(相當於4.5~6.8公斤),盡管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你多高,需要皮膚覆蓋的臀部和肚皮有多大。眼瞼上的皮膚最薄(僅千分之一英寸厚),手和腳後跟最厚。跟心髒或腎髒不同,皮膚永遠不會衰竭。各類皮膚問題的研究專家——賓夕法尼亞州立大學人類學教授尼娜·賈布隆斯基(Nina Jablonski)說:“我們皮膚接縫的地方不會破裂[1],也不會自發出現泄漏。”
皮膚由內外兩層組成,內層叫真皮,外層叫表皮。表皮的最外麵,稱為角質層,完全由死細胞組成。想到讓你變得這麽可愛的所有東西其實都是些死物,不免有些驚悚。在身體與空氣相遇之處的我們,不過都是屍體。外皮細胞每個月更換一次。我們大手大腳、漫不經心地揮霍著皮膚[2]:每分鍾脫落大約25,000個外皮細胞,每小時就有100萬個以上。用手指順著滿是灰塵的書架一抹,基本上就等於從之前的自己的碎片裏清理出一條路來。在悄無聲息之中,我們堅持不懈地化為塵土。
皮屑叫作“鱗屑”(squames)。我們每個人,每年身後都會掉落下[3]整整一磅(約半公斤)的塵渣。如果你把真空吸塵器髒汙袋裏的東西燒掉,主要的氣味是一種明顯的焦味,跟頭發燒著了差不多。那是因為皮膚和頭發主要由相同的東西構成:角蛋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