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一本通”創造奇跡
赤壁之戰,曹操慘敗而歸,統一天下的夢想就此破滅。從表麵上看,赤壁之戰是曹操人生的一個拐點。赤壁之戰以前,曹操走的是上坡路,戰無不勝、攻無不克;赤壁之戰開始,曹操就在走下坡路了。打劉備,被火燒赤壁,幾十萬大軍被燒得灰飛煙滅;打張魯,漢中得而複失,徒留下一個“雞肋”的笑柄;打孫權,不但無功而返,還要誇人家:“生子當如孫仲謀!”我怎麽就生不出這麽好的兒子!滿腔的羨慕嫉妒恨。
那麽赤壁之戰以後的曹操,是不是就真的一無可取了呢?答案並沒有這麽簡單。赤壁之戰以後,作為軍事家的曹操逐漸淡出,但是作為政治家的曹操慢慢凸顯出來。赤壁之戰給曹操潑了一盆冷水,讓他的頭腦冷靜下來,認識到統一天下基本沒戲了,留給子孫去做吧。我能夠為後世子孫、為曆史做出的貢獻,就是把現在已經占據的大半個中國治理好。因此,曹操針對漢朝末年的諸多弊端,大刀闊斧地展開了一係列的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對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那麽,漢朝末年在政治、法律、風俗人心各方麵,都有哪些弊端呢?曹操又進行了哪些有針對性的改革呢?下麵就分立法、司法、行政三個領域來講解。
漢朝的第一個問題是立法龐雜。
關於秦朝的法律,西漢的《鹽鐵論》有一句經典的描述:“秦法繁於秋荼,而網密於凝脂。”秦朝的法律,比秋天漫山遍野的野花野草還要多;秦朝的法網,比凝固的脂肪還要密,滴水不漏。中國古代法文化,並不認為法律文件繁多、法網繁密是一件好事情。相反,“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才是理想狀態。秦朝法律條文太多,成了“苛法”,民眾不堪其苦,所以群起顛覆了秦朝。
漢初吸取秦朝的教訓,法律比較簡明扼要。《史記》記載:劉邦率領義軍進入鹹陽城,接受末代秦王的投降,隨即與關中的父老豪傑“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犯了殺人罪的,判處死刑;犯了故意傷害罪和盜竊罪的,都按照秦律判處相應的刑罰。至於其他秦律,一律廢除。民眾紛紛拍手稱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