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學音樂的人最有福,但我於此一無所知;我有時不甘隔靴搔癢,不甘用累贅笨重的文字來表達,我喜歡畫。用顏色線條究竟比較直接得多,自由得多。我對於畫沒有天份;沒有天份,我還是喜歡拿起筆來亂塗,雖不能至,心向往之。而結果都是憤然擲筆,想痛哭。要不就是“寄沉痛於悠閑”,我會很滑稽的唱兩句流行歌曲,說一句下流粗話,摹仿舞台上的聲調向自己說:“可憐的,親愛的××,你可以睡了。”我畫畫大都在深夜,(如果我有個白天可以練習的環境,也許我可以做一個“美術放大”的畫師吧!)種種怪腔,無人窺見,盡管放心。
從我的作畫與看畫(其實是一回事)的經驗,我明白“忍耐”是個甚麽東西;抽著煙,我想起米蓋朗皆羅,——這個巨人,這個王八旦!我也想起白馬廟,想起白馬廟那個啞吧畫家。
白馬廟是昆明城郊一小村鎮,我在那裏住了一些時候。
搬到白馬廟半個多月我才走過那座橋。
在從前,對於我,白馬廟即是這個橋,橋是鎮的代表。——我們上西山回來,必經白馬廟。爬了山,走了不少路;更因為這一回去,不爬山,不走路了,人感到累。回來了,又回到一成不變的生活,又將坐在那個辦公桌前,又將吃那位“毫無想像”的大師傅燒出來的飯菜,又將與許多熟臉見麵,招呼,(有幾張臉現在即在你身邊,在同一條船上!)一想到這個,真累。沒有法子,還是乖乖的,帖然就範,不作徒然的反抗。但是,有點惘然了。這點惘然實在就是一點反抗,一點殘餘的野。於是抱頭靠在船桅上,不說話,眼睛空落落看著前麵。看樣子,倒真好像十分懷念那張極有個性而頗體貼的跛腳椅子,想於一杯茶,一枝煙,一點“在家”之感中求得安慰似的。於是你急於想“到”,而專心一意於白馬廟。到白馬廟,就快了,到白馬廟看得見城內的萬家燈火。——但是看到白馬廟者,你看到的是那座橋。除橋而外,一無所見,房屋,田疇,側著的那棵樹,全附屬於橋,是橋的一部份。(自然,沒有橋,這許多景物仍可集中於另一點上,而指出這是白馬廟。然而有橋呀,用不著假設。)我搬來之時即冉冉升起一個欲望:從橋上走一走。既然這個橋曾經塗抹過我那麽多感情,我一直從橋下過,(在橋洞裏有一種特別感覺,一種安全感,有如在母親懷裏,在胎裏,)我極想以新證舊,從橋上走一走。這麽一點小事,也竟然擱了半個多月!我們的日子的浪費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