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亞曆山大·曼奈特,以行醫為生,慘遭橫禍。在下生於博韋,後居於巴黎,一七六七年的最後一個月,我在巴士底獄這間淒涼的牢房裏寫下了這篇悲慘的控訴狀。我寫下這些文字費盡千辛萬苦,隻能偶爾找時間偷偷完成。我花費了很多時間,費了很大力氣,才在煙囪裏弄出了一個隱蔽的所在,並打算把所寫的內容藏於其中。待到我和我的悲傷化為塵土,也許會有人發現它,給予我憐憫。
這篇控訴完成於我入獄第十個年頭的最後一個月,是使用生鏽的鐵尖,用從煙囪裏刮下來的煤煙灰和木炭混著我的血,艱難地一字字寫出的。希望之火已在我心中熄滅。我的身體發出了一些可怕的警告,由此我很清楚,我必將很快喪失健全的理智,但我鄭重宣布,此時此刻,我的思維完全正常,記憶準確而詳盡,所寫皆為事實之真相。即便在末日審判席上,不管是否有人看到,我也為我這遺言負責。
一七五七年十二月的第三個禮拜(我認為是該月的二十二號),那是一個多雲的夜晚,月色朦朧,我正沿著塞納河邊碼頭的僻靜之處散步,想吹吹冷風,讓自己提起精神,那兒距離我在醫學
院大街的住所有一個鍾頭的路程,這時候,一輛馬車從我後麵疾馳而來。我怕馬車將我撞倒,便閃到一邊讓它過去,一個人突然從車窗探出頭來,有人叫車夫停下。
車夫勒住韁繩,馬車停了下來,說話的那人叫出了我的名字。我隻好應聲。這時馬車停在我前麵很遠的地方,我尚未走到跟前,已有兩位先生打開車門下了車。我注意到他們二人都裹著鬥篷,似乎有意隱藏自己。他們肩並肩站在車門邊上,我還注意到他們看上去和我年齡相仿,或者比我小一些。在身材、舉止、聲音和麵貌(就我所能看清的部分)上,他們都可謂一模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