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認可人是文化的產物的話,那麽任何一種文化傳統,應該都有其承擔者。在中國傳統中,文化的承擔者就是士,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知識分子、讀書人。
當然,“士”的真實含義,與今天所說的知識分子、讀書人其實也不盡相同。不過,如果從漢代許慎的《說文解字》來看關於“士”的解釋,多少有些令人費解。許慎稱:“士,事也。數始於一,終於十。從一從十。孔子曰:‘推十合一為士。’凡士之屬皆從士。鋤裏切。”“從一從十”,是對字形的解釋。“鋤裏切”,是對字音的標注。古人以前一字的聲母和後一字的韻母、音調作為注音的方式,即反切。“事”,就是做事情的意思,也就是說《說文解字》中“士”的原意就是有事情做的人。當然在古代,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是有“事”可以做的,能夠勝任某個崗位要求的人,就叫作“士”,也是“仕”。後麵部分比較難解,它是從數字的角度來說的,“數始於一,終於十”,孔子說的“推十合一為士”,實際上都是從“十”和“一”這兩個特殊數字的角度來解釋的。如果“十”是最大的數,那麽就事情來說,就是指非常複雜的事情;如果“一”是開始之數,那麽也就是做事情的開始。孔子說“推十合一為士”,意思就是作為一個士,需要處理從簡單到複雜的種種事情,而能夠把這些事情做好,需要一種特殊的能力,就是“推十合一”,也就是把複雜的事情簡單化、簡約化,同時也體現了一以貫之這樣的方式在行為中的重要性。實際上,這是孔子對於士的特殊品質的一種強調。不過,也有人認為,如果從“士”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來看,這個字的形狀就如同是一把長長的帶有斧柄的斧鉞,象征著武力,所以根據史書記載,五帝時期已有“士”,當時是治獄的刑官。由此可見,孔子的這個解釋消解了“士”的武力屬性,而逐漸把它變為一種精神、道德品質的屬性。這顯然是一個相當重要的轉折,也順理成章地表達出“士”在早期中國社會中的形象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