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心學的時候,孟子是一個繞不過去的人物,無論是後來的陸九淵還是王陽明,都是在孟子這裏獲得心學的豐富資源。孟子所談論的心,不僅僅是具有根本的道德決定意義的心——是作為人還是淪為禽獸的價值選擇。正是在心的意義上,人類表達出了高於動物的存在意義。當然,對於孟子來說,這個本心(良心)還有著另外一層非常重要的意義,那就是構建一個通達無礙的精神世界,人可以由此超越世俗的種種限製和束縛。
由於種種原因,後世的人在討論儒家的時候,常會帶有一種刻板印象,認為儒家的人都非常教條、非常刻板,有的時候甚至不近人情。之所以有這樣的印象,可能跟明清以來道學先生的形象被不斷塑造和傳播有關。其實,這跟儒學(尤其是先秦儒學)的傳統,是不相符合的。總體來說,儒家強調的是一種通達的心靈、一種圓融的處事方式。在《孟子》中,有一個廣為引用的故事:
淳於髡曰:“男女授受不親,禮與?”孟子曰:“禮也。”曰:“嫂溺,則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孟子·離婁上》)
這個故事之所以會引人關注,是因為它實際上討論了一個具有極大衝突性的情境。按照西方的說法,這是一種倫理上的二難處境。淳於髡提出的問題是,男女授受不親是一條禮的規定(相當於今天的法律規定),而現在遇到了一個特殊的情境,就是嫂子掉進水裏了,你作為家中男性,該不該出手相救?當你出手救嫂子的時候,你必得伸手去拉,而這樣一來,肯定要違背“男女授受不親”的規定;但是,如果你不去拉嫂子,嫂子就會淹死。由此,在拉與不拉之間,形成了兩難選擇。而孟子對於這個問題的判斷,則十分幹脆、直接,那就是必須去拉,否則就是禽獸。這是為什麽?難道孟子不怕違背禮的規定嗎?其實孟子的立場很清晰,那就是生命的價值高於一切。在這個前提之下,儒家為解決類似的倫理困境,提供了一個非常有效的方案,就是判斷經和權的關係。所謂經,就是原則的規定、禮法的製度,這是整個社會體製保持規範、有序的基礎。而權,就是根據具體的情形采取變通的方式。中國人的思想傳統中,很少出現西方文化中的所謂兩難處境,因為在權的層麵上,中國思想在強調以生命價值為根本的前提下,能夠在處理一些具體的、特殊的情境上,提供一種圓融的解決方案。而這種圓融的解決方案,從根本上來說,也並不違背儒家的根本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