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出世還是入世:孔子莊子們的人生選擇

三、《墨子》講了什麽

墨子的基本觀念,通常被稱為“墨子十事”,即兼愛、非命、尚賢、尚同、天誌、明鬼、非攻、非樂、節用、節葬。在墨子的觀念中,這十個主張是最根本的,也是最為真實的真理,因為這是墨子基於三表法檢驗的結果。

第一是兼愛。“天下兼相愛則治,交相惡則亂”(《兼愛上》)。在墨子看來,一旦做到了“兼愛”,就會出現一個“強不執弱,眾不劫寡,富不侮貧,貴不傲賤,詐不謀愚”(《兼愛中》)的合理的、公正的理想社會。墨子所向往、所追求的就是這樣一個充滿了愛的社會,體現了公正和正義的社會。在這一點上,墨家與儒家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儒家講“仁愛”是以“孝悌”“親親”為出發點的,然後再推己及人,由愛有血緣關係之人推擴到愛沒有血緣關係之人。而墨家的“兼愛”則是沒有親疏遠近、沒有差等之別的,是一種人與人平等的普遍之愛。與儒家的社會理想相比,墨家的社會理想帶有更多底層大眾的希望與追求,甚至是有一些烏托邦的性質。

第二是非命。墨子之所以相信自己的社會理想一定能夠實現,從理論根源上看,在於“非命”而“尚力”。在墨子看來,孔子和儒家所主張的那種製約、支配人的活動的“命”是不存在的。他說,人們之所以相信“命”,一則是因為人們無力改造自然,造成衣食不足、饑寒凍餒;二則是因為統治者不顧國家人民之政,殘暴荒**,自取敗亡。對於這兩個方麵,他們都不從自己身上找原因,反而把這一切都歸之於“命”,似乎這一切都是由“命”來決定的,自己無可奈何、無能為力。因此,墨子斷然否定有“命”的存在。他認為,所謂“命”實是“暴人之道”“聖王之患”“天下之厚害”。如果一切都聽從於“命”,相信貧富、治亂、壽夭都是由“命”來決定的,那就必然導致人們放棄自己的努力,“上不聽治,下不從事”(《非命上》),進而導致社會生活陷入混亂、停滯的狀態。墨子認為,人自身具有“力”,完全能夠以自己的力量來改造自然、治理社會。禹、湯、文、武之時,之所以國泰民安,原因不在於“命”,而在於禹、湯、文、武能夠努力勞作,奮發有為,改造自然,治理社會。他認為,在當今社會,這種“力”的作用就更為顯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