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思想最大的特點,就是把道德徹底排除於政治的領域,因為對於韓非來說,道德顯然是不可靠的。韓非出於儒家,儒家對政治的基本設定是以道德為基礎的。在道德設計的背景下,對堯、舜般的聖王的推崇是必然的,而對桀、紂般的君主的警示也是必需的,因為一切都是從道德立場出發的。可是韓非卻直接指出,“且夫堯、舜、桀、紂千世而一出,是比肩隨踵而生也。世之治者不絕於中,無所以為言勢者,中也。中者,上不及堯舜,而下亦不為桀紂”(《韓非子·難勢》),意思就是說,無論是堯、舜這樣的聖人還是桀、紂這樣的暴君,其實都是千年一見的。在現實中,大多數的人都是普普通通的人,即“中”人,不像堯、舜這麽有賢能,也不像桀、紂這般惡劣。對於普通人來說,應該如何有效地進行統治呢?
在韓非看來,普通人要進行有效的統治,就必須依靠製度本身的力量,而非道德的力量。韓非的製度設計,就叫作法、術、勢一體。這實際上就是把之前的法家傳統做了一個有效的綜合,並使之成為有機的、高效率的統一體。韓非總結前期法家思想後認為,法、術、勢三者缺一不可,以往法家隻強調三者之一而不能綜合運用,所以效果有限。商鞅重法但不注重術,雖然實現了富國強兵,但秦國還是不能統一天下;申不害知道術卻忽視法,在韓國經營了幾十年也不能使韓國成就霸業。要有強大的製度力量(或者說建立高效率的國家機器),就必須把三者結合在一起。當然,在韓非所設定的法、術、勢一體的結構中,三者的地位和作用是不一樣的。法主要是指由官府製定、明確書諸圖籍的成文法典、法律或法製,內容側重於刑法,必須是百姓普遍知曉、共同遵守的行為規範。韓非強調以法治國,社會生活一切依照法,一切由法裁斷。運用法就能實現治,沒有法就要亂,這也是先秦法家的基本觀點。術具有隱秘性,是君主所掌握的駕馭官員的一種秘術、權術,因此“法莫如顯,而術不欲見”(《韓非子·難三》)。術與法都是君主掌握以控製天下的手段,但法是“著之圖籍,布之百姓”的普遍而公開的內容,而術則是隱藏於君主內心,用以“潛禦群臣”,不能為外人道也的東西。而勢,實際上就是權勢、權威,在韓非的製度設計中,君主具有極其強大的權威,這是整個國家機器保持有效運作的基礎。君主的權威從哪裏來?韓非雖然也不否認“自然之勢”(君主之位本身所具有的權威),但是更強調“抱法處勢”(《韓非子·難勢》),即基於法令而獲得的權威(這主要通過掌握賞罰的權力而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