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工作一年拉開差距:問題解決

第15講 決定決策方法

列出了選擇項,設定了評價指標,便準備要進行選擇了。最後,剩下非常重要的工作,就是決策=決定。那麽,具體如何去“決定”呢?需要留意哪些地方呢?

你被委任負責公司職員集訓的事宜,最終的備選地點剩下“箱根”和“八嶽”,現在要評價哪個更好並進行提案。你考慮了評價指標,羅列出以下四點。

·哪個地方更便於集中進行討論(效果)

·哪個地方價格更低(成本)

·哪個地方更近(便利性)

·哪個地方可以在周邊遊玩(活動)

假設在“箱根”預留的住宿地點的會議室以及網絡條件齊備,討論的環境比“八嶽”的住宿點更優;成本方麵,兩者相同;便利性方麵,同事們大多住在市中心附近,所以“箱根”更加方便;活動方麵,“八嶽”的遊玩資源更加豐富。

如果評價好=3分,一般=2分,把每個評價指標量化的話,計算結果如下。

因為合計分數是“箱根”更高,所以你把“箱根”作為備選地點進行提案。

關鍵點1. 根據每個評價指標進行評價

關鍵點2. 計算合計分數

1. 根據每個評價指標進行評價

根據每個評價指標,對選擇項逐一進行評價。這裏要考慮兩點:評價指標作為一個指標是可以的,但要定義清楚“根據什麽選定這個指標”,以及評價的標準是怎樣的。

首先關於定義。本次我們在評價效果的時候,以“能夠集中進行討論”為標準,把會議室和網絡環境等要素作為評價對象。除此以外,會議室是否有“多個”可用、投影儀等用品是否齊全等要素也可以考慮。

另一方麵,如果目標效果是“形成整體感”,那麽會議室的必要條件就與剛才不同,大家能否匯聚一堂將成為重點考慮對象。作為評價指標,列舉出“效果”這一項很容易,但僅僅這樣是不充分的,“效果具體是指什麽”“用什麽要素來評價”,這些都需要具體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