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通過四個步驟為自身的經驗賦予意義,即選擇、組織、詮釋和協商。
選擇
因為我們身邊的信息量遠遠超出我們所能處理的限度,所以知覺的第一步便是選擇(selection),也就是決定我們要關注哪些數據。以下幾項因素可解釋我們為何注意到了某個事物,同時忽略了其他信息。
·強度:更響、更大或更明亮的東西會脫穎而出。在聚會上大笑或大聲說話的人比安靜的客人能吸引更多的注意力(這點並不總是有利的)。
·重複:重複的刺激能吸引我們的注意力。想想一個安靜但不斷滴水的水龍頭。
·對比或變化:不變的人或事不會引人注意。但當重要的人離開時,我們可能會更加珍惜他們。
在本章的後半段,我們還會深入探討生理、心理、社會和文化等其他因素。正是這些因素,讓我們將注意力放在特定的人和事上,以至於忽略了其他信息。
組織
當我們從環境中選擇了所關注的信息後,下一個階段就是組織(organization),即從許多可能性中以某種有意義的方式安排信息,幫助我們理解世界。我們通過知覺圖式或認知框架進行組織。
我們使用不同類型的圖式來對其他模式進行分類,包括以下幾種。
·生理:如美或醜、胖或瘦、老或少。
·角色:如學生、律師、伴侶。
·互動: 如友善的、樂於助人的、冷漠的、尖酸刻薄的。
·心理:如自信的、不安的、快樂的、神經質的。
一旦我們選擇了一種組織圖式對人進行分類,我們就會用它來概括符合我們類別的群體成員。例如,如果你對一個人的吸引力有研究,你可能會發現漂亮的人和相貌平平的人被對待的方式存在不同(在第6章,我們將有更多關於這一點的內容)。如果宗教信仰在你的生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你看待相同信仰的群體成員的態度就會和其他人有所不同。然後我們將自己的觀察進行歸納(“女性傾向於……”“教師通常……” “緊張的人經常……”)。對群體進行概括並沒有錯,隻要它們是準確的。但是過度概括(通常涉及“總是”和“從不”之類的描述詞)會導致出現刻板印象的問題,我們將在接下來的內容中進一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