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史上往往有很多相似的事。宋朝時,王安石想通過變法解決積貧積弱的問題。有人因此產生誤解,以為宋朝的經濟很落後。事實上,到了仁宗、神宗時代,宋朝經濟已經很發達了,財富也已經非常多了。大家說宋朝積貧,其實指的是朝廷貧。
明朝也一樣,自明太祖在廢墟中建立明朝以後,通過百年的發展,明朝已進入一個多元化社會,農業在發展,手工業在進步,商業在繁榮,城市更在繁榮。當時不僅有“上有天堂,下有蘇杭”之說,還有被稱為“花都”的揚州和被稱為“仙都”的南京,這都是城市繁榮的表現。明太祖時期雖有海禁,但民間走私從來沒有中斷過。隆慶年間,月港開海,民間的海外貿易取得了合法地位。萬曆時期,澳門成了“雄鎮”,海外貿易也更繁盛了。
但是,明朝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城市的繁榮、財富的積累,主要是民間的積累,而不是朝廷的富有。特別是禁海令一出,明朝就把海外貿易的財路給切斷了,即使後來有月港開海,也無濟於事。這裏我要引用廈門大學林楓教授的一個研究成果:當時的月港通海進出口的貿易中,明朝政府能夠收到的稅大概連商人利潤的百分之一都不到,至於澳門被葡萄牙占領,能收到的稅就更少了,而且大量的貿易都是走私。明朝的禁海實際上主要禁的是朝廷,無法禁到民間,也禁不了大規模的走私貿易。大量的白銀進入明朝,但它不是朝廷的,而是商人的。
所以,明朝社會在發展,財政卻沒錢,這是因為製度的缺陷。黃仁宇教授有本書,《十六世紀明代中國之財政與稅收》,專門對相關問題進行了研究,取得了很好的成果,大家有興趣可以看看。
明朝的稅收製度是明太祖製定的。明太祖以農業立國,將農業稅作為立國之本,所以明朝的稅收主要是農業稅。明太祖的時候,官方數據顯示,天下土地是八百五十多萬頃,但實際上真正的稅田隻有四百多萬頃。一百年以後,能夠收到稅的數字反而進一步降低了,這是因為大戶在不斷隱瞞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