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原始社會的兩大事變
矛盾與衝突是神話的本質所在,而衝突又是神話史的根本運動方式,故而原始社會的神話中必然存在著尖銳對立,而這種衝突跟原始社會的發展息息相關。
自摩爾根(Lewis Henry Morgan)以來,人們對原始社會社會組織的發展進程的了解不斷加深,盡管人們還沒有完全取得一致的意見,但把氏族確定為早期社會組織形式已被多數人認同。氏族社會分為母權製氏族社會和父權製氏族社會兩種,基本上是合乎社會發展的一般規律的。從巴霍芬開始,經麥克倫南,到摩爾根,社會組織權力的變更被描述為:“在往古時代,世係一般均以女 性為本位;凡是在這種地方,氏族是由一個假定的女性祖先和她的子女及其女性後代的子女組成的,一直由女係流傳下去。當財產大量出現以後,母係就轉變為以男性為本位,凡是在這種地方,氏族就由一個假定的男性祖先和他的子女及其男性後代的子女組成,一直由男係流傳下去。”[1]這種觀點經恩格斯在《家庭、私有製和國家的起源》一書中大加闡揚,在史學界,尤其是曆史唯物主義陣營中,產生了巨大的影響,成為原始社會中氏族演變的經典論斷。
但是,隨著田野調查的收獲不斷增加和研究的不斷深入,對母權製提出異議者越來越多,即便是研究馬克思主義的學者也對母權製有較多的批評,似乎人類曆史上沒有過母權製時代;有人承認母權製,但對母權製與父權製究竟孰先孰後,看法也不一樣。這種探索是有益的,但是,在現階段,要真正否認母權製的存在則根據不足。在世界上眾多的民族的曆史上存在過母權製的社會組織,這是不可改變的事實;而在曆史的發展過程中,這些母權製的社會組織先後解體,由父權所取代,這一曆史的變更也是實際存在的。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種族中,這一演變的速度和方式不同,但這一總體方向沒有改變。所以,我們認為從母係氏族社會到父係氏族社會的發展是目前描述原始社會組織演進的科學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