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神話裏的真實曆史

第六章 神話與上古氏族麵貌

6.1 氏族與兩合婚製

神話是群體的產物,故離開了群體,神話便無從產生。神話流行於特定的社會組織中,隻有當這個組織崩潰了,神話才隨之逐漸崩潰。氏族不僅是政治生活和經濟生活的中心,而且隨著社會的發展,“氏族日益成為宗教勢力的中心和宗教發展的源泉”,“氏族成了宗教發展的天然核心和宗教儀式的發祥地”[1],因而那時的神話主要是關於氏族群體的神話,而不是個人的神話。如果說原始群體是出於生存的壓力而相聚在一起,氏族便是靠了神的紐帶產生凝聚力量。

氏族發展與其婚姻製度密切相關。早先曾流行過氏族內部通婚的習俗,由於血親造成的種族退化曾使人類蒙受災難,因而族外婚製逐漸形成,產生了廣泛的內婚禁忌,這樣給氏族發展帶來活力。

族外婚的一大特點是氏族間婚姻造成氏族成雙配對出現。摩爾根指出:“當氏族觀念日益發達時,很自然地就會出現成雙配對的氏族。因為男性的子女既擯斥於本民族之外,而對於下一代的子女又同樣地需要加以組織。隻有同時出現兩個氏族才能充分達到這個目的;這樣,一個氏族的男子和女子才能同另一個氏族的女子和男子通婚;而子女們則各隨其母親而分屬於這兩個氏族。”[2]因族外婚而出現的成對氏族並立現象說明,一個區域不可能僅為一個氏族所統治。恩格斯對此也表示:“因為在氏族內部禁止通婚的情況下,每個部落必須至少包括兩個氏族才能獨立存在。”[3]因此,過去人們認為某氏族集團單獨活動某一區域的說法都是錯誤的。

這種氏族間的婚姻聯盟稱為“兩合婚姻聯盟”。這種形式必須是兩個氏族或成對的氏族間的婚姻,而不是三個或者更多的氏族聯盟,這是為什麽呢?蔡俊生先生指出:“這不是一個理論問題,而是事實問題。至今所知道的所有最古老的氏族之間的婚姻形式都是兩合的,或者說是對等的——甲氏族的全體女子是乙氏族全體男子的妻子,相應地乙氏族的全體女子是甲氏族全體男子的妻子。”[4]我們隻能把它作為人類文明發展史上的一個既成事實來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