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神話裏的真實曆史

7.3 夏祖與社神

夏商奴隸社會承父係氏族社會的餘緒,掀起了狂熱的祖先崇拜。這種對祖先崇拜的性質與西周以後有很大區別,他們將祖先跟氏族崇拜的大神高度疊合,成為政權的保障,這是奴隸社會神權與政權結合,國家神話與民族神話合流的體現。

夏人因其農耕生活而崇拜社神,殷人屬東夷遊牧民族而崇拜天神,當他們先後進入奴隸製時代,他們的祖先便分別跟社神、天神合流,成了神性十足的先公先王。對先王的祭祀與崇拜,不僅在乞求風調雨順,更重要的還在於保佑政權長治久安。圖騰神話是母係氏族社會的產物,在進入父係氏族社會後,它已沒有當年的氣勢了。父係氏族社會改造原有的圖騰神話,由於畜牧與農耕生產都有較大的發展,逐漸建立起與氏族生活密切相關的自然神作為氏族的主神。它或是圖騰神的變形,或是新時代所新造,總之,它已替代了那曾作為氏族標誌的圖騰物崇拜。就是在這樣一個背景下產生了夏人的社神、殷人的天神,它們是這兩個民族的主神。父係氏族社會裏,男人煽起的祖先崇拜之風是把男性祖先跟圖騰物畫等號,如說禹是蟲,祝融是鸞,伯益是燕子。後來,男人不再僅僅襲用母係氏族社會的圖騰名號,他們還將祖先同主神結合起來,這才是男權建立在神話中的一個標誌,這種神話與神崇拜才逐漸成為奴隸社會意識形態的主潮。

我們有必要對《尚書·甘誓》中啟的一句話提出來重新討論。啟在講了一通討伐有扈氏的理由後,要部下聽從他的命令,因為聽與不聽會有兩種截然不同的結果:“用命,賞於祖;弗用命,戮於社。”孔安國對此分別解釋為:“天子親征,必載遷廟之祖主行。有功即賞祖主前,示不專也。”“又載社主,謂之社事。崩北,即僇之社主前。社主陰,陰主殺也。”所謂“陰主殺”都是後來的說教,不可能是夏代的觀念。古時打仗果真是既載一個社主,又載一個祖主嗎?這似乎意味著社神與祖先之靈的分離。祖主與社主應是統一的,打仗時隻載了一個神祖,在夏代,它是祖神,也是社神。《史記·周本紀》:“九年,武王上祭於畢。東觀兵,至於盟津。為文王木主,載以車,中軍。”這是載祖以行的史書記載,未見有同載社主者。我們怎樣看待《甘誓》中分而言之的這句話呢?其實,它是古代漢語中一個普遍的語法現象,即互文見義。它的意思是說行賞罰於社祖前,社即祖,祖即社,它們在夏代是統一的。《周禮·秋官司寇》:“大軍旅,蒞戮於社。”鄭玄注“社”曰:“謂社主在軍者也。”言社主而不及祖主,而《史記·周本紀》又載武王隻載一祖主,夏周文化同源,起初祖社是統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