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所謂的“中產之家”與現代不同,隻要日常能免於饑餓而略有盈餘,能夠應付一些突發狀況,就算家庭條件很好了。
中產之家的比例,在各個時代並不一致。
宋朝是中國曆史上城市經濟較為發達的時代,可即便在臨安城裏,達到中產水平的家庭也隻有十分之三,貧困人口則至少占到總人口的一半。
紹興府乃江南富庶之地,荒年的時候,多數人吃飯都成問題。依據朱熹在他那個時代的調查,紹興府除餘姚、上虞外的其餘六個縣,大略有140萬人。其中“四等、五等貧乏之戶”居然占到130萬,這些人連稍微自給都做不到。這個令人詫異的現實,現代人其實很難想象。140萬人口中有130萬極端貧困,對應的是少部分人窮奢極欲,十個人的脂膏,供應一個人享樂。吳地向來富庶,可“吳儂樂歲無餘業,年災一值如赤貧”。我們看慣了官員們吟詩作對,熱衷於研究寧榮二府的才子佳人,卻對真正貧困的普通人的生活缺乏了解。
赤貧者“大抵乏食,采木實草根,以延朝夕”,他們往往窮到要挖草根為生。一旦遭遇幹旱,他們就“轉死溝壑”,成為餓殍;不想死的,“不得已而為盜賊”。每個朝代農民起義的原因歸根結底隻有一個,就是活不下去了。富庶之地尚且如此,其他地方的情況也就可想而知了。
如此多的人生活貧苦,絕不是因為他們懶惰,而是與時代的局麵和當時的政策息息相關。朝政腐敗時,官府橫征暴斂,“朘小民以保上官之生”。遭遇災荒,各級官府也欺上瞞下,百姓依然要繳納賦稅及各色加派,否則就要被拉到衙門血濺石階。為了還錢,他們不得已賣房、賣地,使得窮者更窮,富者更富,土地兼並愈演愈烈。普通家庭經不起衝擊,任何需要花錢的事都會讓本就脆弱的家庭經濟雪上加霜;很快,一部分人成為負收入者,淪為奴隸。即便是太平盛世,農民也至少要將所得的一半交出去,還要義務出夫,參加為期不短的徭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