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對我有別樣的意義,因為那年我被送進了巴塞爾的高級中學。於是,我告別了我的鄉下玩伴,真正地步入了“上流社會”。那兒有遠比我的父親更有權勢的大人物,他們住著寬敞的豪宅,乘著昂貴的馬車,駕著俊美的馬兒,講著高雅的德語與法語。他們的兒子——衣飾得體、風度翩翩、擁有花不完的零用錢——如今成了我的同學。他們大方談論在阿爾卑斯山度假的見聞,這令我極大地震驚了,暗暗妒忌得要命。他們曾經登上過蘇黎世周圍閃閃發光的雪峰,甚至還去過海邊——這令我瞠目結舌。我凝視著他們,他們仿佛來自另一個世界,來自觸不可及、光芒萬丈、白雪皚皚的山峰,來自遙遠的、不可思議的大海。於是,我第一次意識到我來自一個多麽貧窮的家庭,我的父親是一個貧寒的鄉下牧師,而我則是鄉下牧師的一個窮酸的兒子,我的鞋子破了洞,雨天我就得穿著濕襪子坐在學校裏——一連六個鍾頭。我開始用不同的目光看我的父母,開始理解他們的憂慮和煩惱。我尤其同情我的父親——很奇怪,我對母親的同情要少得多。我總覺得母親是我的雙親中更強勢的那一個。然而,每當父親發火時,我卻總是站在母親這一邊。這種必須明確表態的情形對我的性格形成頗為不利。為了不讓自己困在父母的衝突裏,我不得不充當一名高級的仲裁人,不論我願不願意,我都得對我的父母做出審判。這使我在一定程度上妄自尊大起來;我原本就不穩定的自信心,在某些方麵增加了,也在某些方麵減少了。
在我9歲的時候,我的母親生了一個女兒。父親的激動與喜悅溢於言表。“今晚,你有了一個小妹妹”,他對我說,這讓我大吃一驚,因為這是我始料未及的。母親的臥床時間的確比以往更多了,但是我並沒有把這放在心上,因為我認為不論在什麽情況下,一個人臥床不起都是一種不可寬恕的軟弱。父親把我領到母親的床邊,她則抱著一個長得極為掃興的小東西——她的臉龐紅通通的、皺成一團,就像一個老人;她的眼睛緊閉著,我想她大概像剛出生的小狗一樣,什麽都看不見吧。他們還給我看她背上的幾根長長的紅毛——莫非她曾是一隻猴子來著?我震驚了,不知道該作何感想。難道新生兒都長這樣?他們語焉不詳地講著鸛鳥送子的故事,理論上嬰兒都是鸛鳥送來的。那麽,成窩的小狗和小貓是怎麽來的呢?鸛鳥得來回飛多少趟,才能湊夠一整窩呢?還有,奶牛又是怎麽來的呢?我無法想象鸛鳥的喙能叼得住一頭小牛犢。何況,我聽農夫們說過母牛產犢的事,牛犢並不是鸛鳥送來的啊。這個故事顯然又是一個謊言,我的父母總是哄騙我。我非常確定,我的母親一定又做了一件我不該知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