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們在重慶打算編一種叢書,專印不知名的青年作家的作品;我們和幾個出版家接洽,他們都顧慮到銷路,不願意接受。可是我們也不甘就此罷休,索性把計劃更進一步,專印“處女作”,試試廣大的讀者群是不是像一般書店老板所估計,買書是看作者姓名的。後來居然有人願意出資來試驗一下了,可是卻又要求每書要有一二篇介紹(序或讀後記),理由還是為了推銷上方便些。
不但出書,就是出一種定期刊罷,出版家也一定希望編輯人能夠“拉”到若幹知名作家的稿子,“以資號召”。
這種“風氣”,由來已久,我們戲稱之為“明星主義”。我們認為這是不應該有的現象。我們認為這種“風氣”,對於青年作家或無名作家是十分不利的。我們曾經和一些思想進步的出版家討論過,如何挽救這不合理的風氣。在討論中,我們得到了下列的幾點認識。
出版家印一本書,總須通過販賣商,這才能夠到達廣大讀者群的麵前,而販賣商批書的標準據說不外乎:一是看同類的書銷路如何;二是看作者是不是知名的。而販賣商的這兩個標準又是根據了他們的經驗而來的。比方說,某一類的書好銷,販賣商就願意多批這一類。有一時,巴爾紮克很吃香,販賣商看見巴爾紮克的譯本就很歡迎;如果不是巴爾紮克而是別的外國的大作家,即使那譯本實在很好,也很難說服販賣商使他們多批。對於本國的作家亦是如此,販賣商根據他們的經驗有他們的取舍,不知名作家的書就難以得到他們的“選擇”;即使你鄭重推薦,他們也不大肯“冒險”試批幾本去;即使批了去,他們也不大肯放在很顯著的地位讓顧客們一眼就看到。
所以,“明星主義”的造成,販賣商也有份的。
書出版後當然有廣告。按理說來,廣告是讀者借以求書的線索。但是,事實上廣告總多說好話,甚至有吹得太過分的,這就使大部分讀者不敢太相信廣告。中國又沒有權威的書評刊物,讀者想在廣告之外求得可以信任的介紹也頗不易,於是結果也隻得根據經驗來選擇了;加以書價太高,讀者購買力低,自然而然對於陌生麵孔作者的作品不敢輕於試購了。而讀者的這一種“習慣”,反過來也會對販賣商起影響,形成了販賣的“經驗”,產生了販賣商的批書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