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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級”長成了啥模樣

有一段時間,“階級”一詞讓中國人心驚肉跳。那時貧富兩端其實相距不遠,常常隻隔一輛自行車或一塊手表,但睡個懶覺,發句牢騷,揩公家油水,穿奇裝異服……倒可能惹下大事,被指為凶險的階級敵情,得動員革命人民憤怒批鬥。“文革”嘛,那種盯住思想的做法,在腦電波和眼神裏查階級、劃敵我,隨意性太大,屬於“階級鬥爭擴大化”的政治過敏和道德潔癖,顯然隻會攪亂社會。

那以後,就大多數國人的理解而言,“階級”一詞大體上重返經濟學義涵,再次聚焦於物質。唯物主義者本來就是這風格。此前的1950年是這樣,《政務院關於劃分農村階級成分的決定》規定:“占有土地,自己不勞動,或隻有附帶的勞動(指一年內勞動不滿四個月—引者注),而靠剝削為生的,叫做地主。”如此等等。此後的1988年也差不多,《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規定:“私營企業是指企業資產屬於私人所有、雇工八人以上的營利性的經濟組織。”如此等等。

這裏的“土地”“資產”“雇工”等,是劃分階級的主要依據,都是物態的,有形有貌的,可以算出來的。“四個月”“八人”等等,是有關法規中定義剝削的臨界值。

亞當·斯密、李嘉圖、梯葉裏、基佐等西方前輩學者都說過這事,覺得這種量化與直觀的方法容易聽懂,容易上手。馬克思更進一步,麵對低版本工業化的歐洲,麵對幾如“鄉鎮企業”景觀的作坊、包工頭、大煙囪、蒸汽機、襤褸勞工、黑屋私刑,更是把階級問題上升到唯此唯大的高度,一再強調財富的產生方式和占有關係構成了階級最本質的特征,即社會科學第一大要務。在《共產黨宣言》中,他把現實社會分為兩大階級,即資產階級(Bourgeois)和無產階級(Proletarians),並說“到目前為止的一切社會的曆史都是階級鬥爭的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