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朔作品中最令人感興趣的,就是這種原始天真的兒童心態是如何和性結合起來而表現為痞的。如果說,《過把癮就死》是在兩個成年人的性關係中揭示了中國人靈魂中的這種純情—痞的同一性結構的話,那麽在他自己所偏愛的另一部小說《動物凶猛》中則展現了這種結構在一個人的少年時代是如何形成和定型化的。情竇初開是一個人一生最微妙、最具有豐富的可能性的時期,但決不要以為離開社會文化和文明的熏陶,這個時期就會自然而然地使人具有愛的能力。正如戈爾丁在其著名小說《蠅王》中描寫的,那群流落在荒島上的孩子出自本原的自然天性而分出等級團夥,自相殘殺而走向滅亡。人類數百萬年來不知道由於這種緣故而滅絕了多少個分支種族,才憑借偶然的幸運和選擇誕生了文明的社會,走上了“正常的”發展軌道,但仍然時時有可能返回到那種模棱兩可的原始狀態中去。《動物凶猛》就是以“文化革命”為背景,描寫了一群十六七歲的孩子在文化的廢墟上如何靠自己的本能為自己尋求生命力的發泄渠道的。這個渠道一言以蔽之,就是“痞”。
但這種痞又絕不同於真正的原始生命力,它來自於純情的文化和對赤子之心的崇拜。所以這種痞采取了一種人與人之間互相粘連的群體化和社會化的形式,這就是“哥們義氣”。在《動物凶猛》中,盡管“我”這個多情種子“幾乎是從幼兒園男女兒童的耳鬢廝磨開始”就在“不間斷地更換鍾情對象”(《動物凶猛》,載《過把癮就死》,華藝出版社1992年版,第272頁,下引此書隻注頁碼),但真正使“我”上升到痞的層次的還是某種集體主義的氛圍。在此以前,“我”已受到過班上的“壞孩子”的影響,也就是在校紀一片混亂的情況下,“為了不受欺侮,男孩子很自然地形成一個個人數不等的團夥”(第266頁),每天互相鬥毆,常常打得頭破血流。父母為此將“我”轉到另一個較遠的學校,使“我”暫時老實了一段。因為“我是慣於群威群膽的,沒有盟邦,我也懼於單槍匹馬地冒天下之大不韙向老師挑釁”(第267頁),其實是一個很乖的孩子,隻是由於沒有“文化”的誘導(“文化”已被“革”掉了),才暗中搞些用“萬能鑰匙”套開別人房門的小動作。可是,一兩個月後,當他又回到原來的團夥中時,才發現他的哥們已開始公開談論女人和結交女孩子,令他大吃一驚。“我感到了一種脫離組織的孤單和落伍於潮流的悲哀。”(第276頁)於是便積極地投入了這一社會群體性的時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