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靈之舞

第二節 懺悔與羞愧

人性中真誠與虛偽的矛盾,在向外的方麵表現為不斷地奮起,在向內的方麵則表現為懺悔與羞愧。上述魯迅的幾段引文也鮮明地體現出,真正的真誠總是伴隨有強烈的懺悔意識和羞愧感。

什麽是懺悔意識?西方的懺悔意識萌發於古希臘,其前提是,將自己的一切實際做過的行為,不論它出於有意或無意,均視為自己的自由意誌行為。如俄狄烏斯神話中,俄狄烏斯受命運的捉弄,無意中弑父娶母,但他仍然把這一罪行歸咎於自己的自由意誌,以維持自己人格的統一;這個可憐的罪人自己弄瞎了自己的雙眼,離開了王位到處流浪,以這種慘烈的方式來懲罰自己,最終成為一完整、堅強和高大的人格。懺悔意識在中世紀成了西方意識形態的核心。基督教最著名的教父聖·奧古斯丁在其《懺悔錄》中,坦白了自己少年時代的一次偷竊行為。他與朋友們一起偷了鄰家果樹上的梨,並不是由於貪戀那些果子,因為他自己家裏有更好的;也不是餓極了要充饑,因為他隨後就將它們喂了豬。他驚駭地發現,他之所以幹了這件事,僅僅隻是為了“犯罪的樂趣”,特別是與人一起犯罪(狼狽為奸)的樂趣,是“為犯法而犯法”![31]正是對於人的這種卑劣天性的沉痛反思,使他絕無可能再依賴對人的“赤誠”本性的信仰,而急切地轉向了一個高高在上的、“具有純潔光輝的、使人樂而不厭的、美麗燦爛的正義與純潔”的上帝。奧古斯丁把自己由於年幼無知和受人蠱惑而犯罪歸咎於自己天性中與生俱來的犯罪欲望[32],這與俄狄烏斯將自己無意識的犯罪行為歸於自由意誌,具有同樣的性質。人並不單純,但人格是統一的。

我們再來看看一個近代的例子。盧梭在其著名的《懺悔錄》中,開宗明義便說:

不管末日審判的號角什麽時候吹響,我都敢拿著這本書走到至高無上的審判者麵前,果敢地大聲說:“請看!這就是我所做過的,這就是我所想過的,我當時就是那樣的人。不論善和惡,我都同樣坦率地寫了出來。我既沒有隱瞞絲毫壞事,也沒有增添任何好事。……當時我是什麽樣的人,我就寫什麽樣的人:當時我是卑鄙齷齪的,就寫我的卑鄙齷齪;當時我是善良忠厚、道德高尚的,就寫我的善良忠厚和道德高尚。萬能的上帝啊!我的內心完全暴露出來了,和你親自看到的完全一樣,請你把那無數的眾生叫到我跟前來!讓他們聽聽我的懺悔,讓他們為我的種種墮落而歎息,讓他們為我的種種惡行而羞愧。然後,讓他們每一個人在您的寶座前麵,同樣真誠地披露自己的心靈,看看有誰敢於對您說:‘我比這個人好!’”[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