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舊製度與大革命

第二章 摧毀宗教權力與消減政治權力,並不是大革命的根本目的

法國大革命產生過很多**。其中,反宗教的**,是最先燃燒也是最後才熄滅的。攻擊教會,是大革命初期所采取的措施之一。我們看到,教會的權威,一直以來是人們所反抗的對象,即使當人們對自由不再抱有希望,苟且偷生的時候。

對於法國革命的自由天賦,也許拿破侖有能力將其製服。可是,對於法國革命反基督教的本性,恐怕連他也無能為力。甚至到了今天,我們依然可以看到有些人,他們對於上帝,仍舊保持懷疑的態度。對於大革命中的某些信條——最為自由、最為高貴和最為自豪的一切,他們都拋之不顧,而以忠於大革命的精神自詡。在他們看來,這樣做可以彌補當初他們的過失。那時候,他們對政府的一個小小官吏都惟命是從。

今天,人們很容易就會明白,對於大革命來說,反宗教的戰鬥並不是其本身的特性,而隻是那些思想、**和個別事件的暫時產物,是大革命的一個特征,也是這場革命中的一個事件。那些思想、**和個別事件,曾經孕育過大革命,並成為它的前奏。而作為大革命的一個特征,反宗教之戰盡管十分引人注目,但卻轉瞬即逝。

對於18世紀的哲學來說,深刻的非宗教性成為其主要特征。從這一點來看,它被當做大革命的一個主要原因,並不是沒有道理的。但是,隻要人們稍加分析就會看到,它有兩個截然不同的部分,可以相互分開。

18世紀哲學的一部分,是關於最新的或者革新的觀點,涉及到社會地位、民事、政治法律準則等方麵。比如,人民享有主權,社會權力不可僭越,規章製度需要統一,基於人生而平等基礎上的廢除各種特權,包括階級、種姓、職業等……所有這些觀點,從時間上來說,是大革命最為久遠的功勳,也是它最基本的業績。可以說,它們直接就是大革命的內容,也是大革命發生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