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姆在街巷裏東躲西藏,好不容易才避開那些下午來上學的同學。他悶悶不樂、磨磨蹭蹭地轉悠了一陣,然後先後兩三次來到一條小溪旁,因為當時流行一種迷信的說法,認為蹚蹚水可以讓別人找不到自己。半小時後,他的身影消失在卡迪夫山頂上的道格拉斯宅邸後麵,身後坐落在遠處山穀裏的學校顯得朦朧難辨。他進了一座茂密的樹林,林子裏沒有路徑。他摸索著來到林子中央,在一株蔥蘢的橡樹下長著苔蘚的地麵上坐了下來。林子裏沒有一絲風。鳥兒也被正午的酷熱折磨得停止了歌唱。大自然進入了昏睡狀態,唯有偶爾從遠處傳來幾聲啄木鳥的篤篤聲,聽來反而顯得周圍更加寂靜,令人倍感孤獨。湯姆心情憂鬱淒涼,與這環境倒也非常合拍。他的胳膊放在膝蓋上,手掌托著下巴,陷入了沉思。在他看來,人生不過是一場磨難,他反而羨慕起去世不久的傑米·霍奇斯來了。他想,一個人長眠不醒,始終處於夢幻之中,耳聽林間吹過的颯颯風聲,墳頭輕輕拂動著的是綠草鮮花,沒有任何煩惱和紛擾,這是何等安詳的境界啊!要是他在主日學校裏的評價良好,他倒心甘情願死去,一了百了。可如今有了這個小姑娘。他冒犯了她嗎?絲毫沒有。他的用心是世上最最好的,可人家像對待狗一樣對待他——他完全被看作是條狗。有朝一日她會後悔的——也許到時候後悔莫及了。唉,要是他能死一小會兒該多好!
可是少年充滿活力的心一時是很難被長久壓抑和製約著的,湯姆很快就開始對世間的種種俗務操起心來了。如果他就此把一切拋諸腦後,神秘失蹤,那會怎麽樣呢?如果他遠走高飛,一去不複返——漂洋過海,去異國他鄉,不再回來,那又怎麽樣?那時她會怎麽想呢?這時候他又想起了去做個小醜。這念頭讓他感到厭惡。一個人的精神境界一旦升華到朦朧、莊嚴又浪漫的境界,是與小醜的插科打諢和彩條緊身衣水火不容的,是一種褻瀆。不,他要去當兵,多年後,他曆經戰火洗禮後,勝利而歸。不,最好還是去與印第安人一起,獵取野牛,轉戰在遙遠西部的崇山峻嶺中和渺無人煙的大草原上,將來,作為一名大酋長,頭上羽毛飄飄,身上塗著五顏六色、令人生畏的圖案,在某個慵懶的夏日早晨,闖入主日學校,發出令人魂飛魄散的戰鬥呐喊聲,讓自己的同學們個個眼珠被妒火燒焦變瞎。不,還有比這更風光的。他要去做一名海盜!就這麽著。現在他的前程就清晰無誤地展現在他眼前,閃耀著難以想象的光輝。他的威名將傳遍全球,令人聞風喪膽!他駕駛著矮而長的“風暴之神號”快船,船身漆成墨黑,船頭的號旗飄飄,在波濤洶湧的大海中乘風破浪。那時他何等威風!就在他功成名就之時,他突然出現在自己度過童年歲月的村子裏,大步跨進那飽經風吹雨淋的教堂,身穿黑色絲絨緊身衣和寬鬆的短褲,腳蹬長筒靴,肩頭披著猩紅的飾帶,腰帶上掛著馬槍,腰間的短刀上滿是猩紅斑斑的鏽跡,闊邊帽上的翎毛左右搖擺。他的黑旗上繪著骷髏和兩根交叉的白骨,在迎風招展。人們紛紛悄聲議論:“是湯姆·索亞,他是海盜——西班牙海船上的黑衣複仇者!”聽得他心花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