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近代畫家

第五節 特納所使用的光的效果

我在前文(第二章第三節)中已經說出了目前不希望對光的特殊效果進行討論的原因。我們在熟知美的原則之前,不僅不能夠正確看待它們,對它們進行推理,而且由於在本書的當前部分,我明確地限製自己僅僅討論一般原則,因此即使在我們陽光下物體獲得一些更加明確地指示之前,能夠注意到光線的特殊階段,也不宜對光的特殊效果進行討論。所以,目前我隻是把特納所曾經表現過的一天之中不同時刻光線的效果簡單列一個表格,每一種類型列舉一兩幅畫作為例子,之後我們將對每一種類型進行討論,把物理學和情感一起加以考慮。我之所以這麽做,是希望崇敬古代大師們的人能夠好心地從大師們的作品中選出一係列具有同樣效果的例子,供我參考,使得我能夠對它們一一進行比較。由於我對克勞德和普桑了解有限,不熟悉其精妙絕倫的多樣性的效果,所以我對這樣的幫助將不勝感激。

當然,下麵的列表尚不足列舉出特納所表現的光的效果的百分之一;它僅僅列舉出了那些彼此明顯不同、可以作為每一個種類別代表的效果。每一個種類別都可以提供十到十二個例子,甚至更多,每一個例子都可以展現同一時間和光線的效果,受到不同的環境如天氣、形勢和對象特征的影響,尤其受天空布局的影響,不過一般來說,在每一種類型中,隻要某一個上佳的例子進行全麵考察,就可以達到我們的目的。

前麵的字母表示光線的方向。F表示正麵光線,太陽位於畫的中央或者接近頂部;L表示側光,太陽不在畫中,位於旁觀者的右側或左側;LF表示相對於旁觀者來說,既不完全是側光,也不完全是正麵光線,就好比他朝南看時,太陽位於西南方;LB表示光線從旁觀者背後稍微側向照過來,就好比他朝北看時,太陽位於西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