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生命的一端,我與偶像和石頭沒有分別。在此一端我必須承認宇宙的規律。這正是我生命的基礎所在,而且根紮得很深。生命的力量來源於深深植根於包羅萬象的世界裏,植根於與萬物的完全一致裏。
然而在我生命的另一端,我與萬物又有所不同。在此一端我突破了等同於萬物的界限,成為一個獨立的個體。我是絕對獨一無二的,我就是我,我是無與倫比的。整個宇宙的力量也不能把我的個性熄滅。我頂住了萬物的吸引力,維持著個性。它貌似渺小,實則偉大。因為它以一己之力抗衡試圖奪走它的特性,使它化為塵土的力量。
這就是自我的上層建築,它起源於深不可測、黑暗的根基處,進入自我孤立的開放和驕傲之地,它驕傲是它塑造了建築師獨特的個性觀念,獨特到整個宇宙找不到任何與此相同的複製品。如果這種個性被消滅了,那麽即使什麽物質也沒有失去,甚至一個原子也沒有毀滅,凝聚其中的創造快樂也就消失了。如果我們被剝奪了這一特性、這一個性,我們絕對要破產,因為它是我們唯一可以宣稱擁有的東西,而且如果失去個性,對整個世界也是一個損失。它的價值極高,正因為它不具有普遍性。而且因為隻有通過它,我們才能更真實地貼近宇宙,相反如果我們躺在宇宙的懷裏,我們就意識不到自己的顯著特性。普遍性總是在獨特性中尋求自己的完滿。而且保持我們的獨特性所抱持的願望,才是宇宙作用於我們的真正願望。它是我們身上的無限的歡樂帶給我們的自我歡樂。
人類把這種自我的分離看成是自己最珍貴的財產,這一點可以從他們為了實現自我所承受的痛苦和犯下的罪行看出來。然而這種分別的意識是從偷吃智慧果開始的。它給人類帶來了恥辱、犯罪和死亡。然而對人類而言,有自我的地方比任何伊甸園都更珍貴,盡管伊甸園中可以安全地、一無所知地躺在自然母親的子宮裏熟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