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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政第二

本篇所說的主要內容是學問的運用。我們不僅要學習知識,更重要的是要把這些知識運用到我們的實際生活、工作中去。孔子強調個人的社會作用和社會責任感,要求每個有誌於有所作為的人都應該發揮自己的社會作用,承擔自己的社會責任,特別是個人在社會倫理道德上的責任。這些道理即使在當今社會也沒有過時。但是,我們做到了嗎?

子曰:“為政以德①,譬如北辰②,居③其所④而眾星共⑤之。”

①為政以德:此句是說統治者應以道德進行統治,即“德治”。以,用的意思。

②北辰:北極星。

③居:位於。

④所:處所,位置。

⑤共:通“拱”,環繞的意思。

譯文

孔子說:“用道德來治理國家,自己就會像北極星那樣,在一定的位置上,別的星辰都環繞著它。”

治理國家的核心不是鎮壓與欺騙,而是以高尚的道德來教化民眾。

子曰:“吾十有①五而誌於學,三十而立②,四十而不惑③,五十而知天命④,六十而耳順⑤,七十而從⑥心所欲不逾矩⑦。”

①有:通“又”。

②立:自立。

③不惑:指對立身處世的原則心中有數,不再疑惑。

④天命:上天的旨意,引申為人世間事物的發展規律。

⑤耳順:對此有多種解釋。一般而言,指對那些於己不利的意見也能正確對待。

⑥從:遵從。

⑦逾矩:越過規矩的意思。逾,越過;矩,規矩。

譯文

孔子說:“我十五歲立誌於學習;三十歲能夠自立;四十歲能夠參透上天的意誌順應事物發展的規律;五十歲對立身處世的原則心中有數;六十歲能正確地對待各種言論,不覺得不順;七十歲能隨心所欲而不越過規矩。”

道德修養的培育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不能一下子完成,不能搞突擊,要經過長時間的學習和鍛煉,要有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道德的最高境界是思想和言行的融合,自覺地遵守道德規範,而不是勉強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