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閱微草堂筆記》中,紀曉嵐對官場的流弊直言不諱地予以揭露,以幽默的筆調,活畫出一幅幅醜態畢現的貪官圖。
乾隆皇帝實際上是中國曆史上整頓吏治、懲治腐敗態度最堅決、手腕也最強硬的皇帝。他認為“侵貪之弊,尤不可不急為整飭”,整頓吏治,先從請客送禮之類的小事打開缺口。比如土特產,順治時規定,官員接受土特產,隻能收受雞、鴨、魚之類,諸如牛、羊之類的家畜則不能收受。乾隆朝則明確規定,各級官員之間,不得以任何“土宜”(土特產)的名目贈送禮物,牛羊不行,雞鴨魚禽蛋之類也不可以。乾隆皇帝諭示:“持廉之道莫先於謹小慎微,督撫為一省表率,既收州縣土宜,則兩司、道府之饋遺又不可卻,而州縣既送督撫土宜,則兩司、道府之饋送又不可少,層層遞及,督撫之所收有限,而屬員之費不貲[1]。”當地的農產品算是土特產,那麽產黃金、白銀、玉石的地方這些東西都可以算是土特產,這個口子一開就不得了。督撫收受土特產,難免會層層增加負擔,敗壞吏治。
對公款消費、大吃大喝方麵的問題,乾隆皇帝規定,督撫大員的一切應酬、宴會費用“應籌資自辦”,派委屬員負擔此項費用“概行禁革”,嚴禁上司借留請屬員用膳勒索“押席銀兩[2]”,不許官員收受“門包銀”等等。而且多數禁令年終都要奏報自查結果。
對被揭發出來的大型侵貪案件,乾隆皇帝都要親自查處,有清一代二品以上大員因貪汙或與之相關的罪名被處斬、處絞、令其自盡的共四十一人,而乾隆一朝即有二十七人之多。乾隆二十三年(1758),廢除“完贓減等條例”,官員貪汙白銀一千兩(相當於今二十萬元人民幣)即判處斬首。
乾隆朝六十年是有清一代立法懲貪最為嚴厲,也較有建樹的一段時期,然而由於曆史的原因和官僚政治製度的缺陷,腐敗問題已不是一種簡單的社會現象,既非嚴刑峻法能夠根除,又非諷諭說教所能遏止。對這一點,紀曉嵐心如明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