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紀曉嵐所創造的人格化的鬼神世界之外,還有一個別具洞天、異彩紛呈的世界,那就是狐的世界。
有清以來,文言小說中出現了大量的寫狐仙、狐妖的作品,最早的是蒲鬆齡的《聊齋誌異》。可以說,《聊齋誌異》的出現,帶動了清代狐仙信仰的興盛與狐仙信仰地域的擴大,同時,也開啟了文言小說創作談狐的風氣。清代此類題材的小說最多,從數量上說遠遠超過了從漢晉到明代的總和,其中影響較大的中長篇,有《妖狐豔史》《蕉葉帕》《狐狸緣》《綠野仙蹤》《九尾狐》等等。筆記小說有:和邦額的《夜談隨錄》、長白浩歌子(即尹慶蘭)的《螢窗異草》、袁枚的《新齊諧》(又名《子不語》)、樂鈞的《耳食錄》、屠坤的《六合內外瑣言》、湯用中的《翼稗編》、宜鼎的《夜雨秋燈錄》、俞樾的《右台仙館筆記》、李慶辰的《醉茶誌怪》等等。
當然影響最大的還得數《聊齋誌異》和《閱微草堂筆記》。《聊齋誌異》中寫到狐仙的有七十多篇,《閱微草堂筆記》中則有二百餘篇,占全書總量的百分之二十強。在清代文言筆記小說中,《閱微草堂筆記》寫狐算是拔了頭籌。
狐本是自然物,但幾乎沒有任何一種動物能像它一樣,被賦予了那麽多意味深長的文化意義。不論是在文化形態中還是在文學作品中,它都不是以它原生態的形式出現的。遠在被初民作為狩獵對象的時期,它就獲得了超物質的品性,被誇張、變形,成為某種象征符號,成為神秘的文化載體。
紀曉嵐對狐有很獨到的見地,他說:“人物異類,狐則在人物之間;幽明異路,狐則在幽明之間;仙妖殊途,狐則在仙妖之間。故謂遇狐為怪,可;謂遇狐為常,亦可[10]。”人與物不同類,狐則在人與物之間;陰間陽界是兩個天地,狐則在陰界與陽界之間;仙與妖不是一路,狐則在仙與妖之間。所以說遇到狐可以說是怪異的事,也可以說是平常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