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曠代大儒:紀曉嵐傳

第十三章:訪獲《永樂大典》 一

乾隆三十七年(1772),紀曉嵐重任庶吉士小教習。

庶吉士小教習,由侍讀學士以下各官選任,滿漢官員各數人,分別訓教庶吉士的滿、漢文課程。每科殿式之後,選文行兼優之士為庶吉士,進庶常館深造,三年期滿,“散館”後任用。庶吉士又稱“庶常”,故學館又稱“庶常館”。庶常館設滿、漢教習二人,由吏部開列翰林院掌院學士、內閣學士,題請皇帝欽派,小教習是庶常館教職。這是乾隆二十六年(1761)紀曉嵐三十八歲時的官銜,時光過了十一年,又回到了原點。

乾隆三十七年(1772),對於中國文化史來說,又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年份。

這年正月初四,乾隆皇帝頒下一道諭旨,令各省官員廣泛搜集前代遺書:“今府內藏書,插架不為不富,然古往今來著作之手,無慮數千百家,或遺在名山,未登柱史,正宜及時采集,匯送京師,以彰千古同文之盛。其令直隸省督撫會同學政等,通飭所屬,加意購訪……庶幾副在石渠,用儲乙覽[1]。”

乾隆皇帝還規定了搜訪圖書的標準和範圍,凡“曆代流傳舊書內有闡明性學治法、關係世道人心者,自當首先購覓。至若發揮傳注,考核典章,旁暨九流百家之言,有俾實用者,亦應備為甄擇。又如曆代名人洎本朝士林宿望向有詩文專集,及近時沉潛經史、原本風雅,如顧棟高、陳祖範、任啟運、沈德潛輩,亦各著成編,並非剿說卮言可比,均應概行查明。”這是征集的標準。至於“坊肆所售舉業時文,及民間無用之族譜、尺牘、屏幛、壽言等類,又其人本無實學,不過嫁名馳騖,編刻酬唱詩文,瑣屑無當者,均無庸采取[2]。”

乾隆皇帝在這份征書之諭中還規定了對所采圖書的處置辦法:“在坊肆者,或量為給價;家藏者,或官為裝印;其有未經鐫刊,隻係鈔本存留者,不妨繕錄副本,仍將原書給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