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曠代大儒:紀曉嵐傳

武英殿那邊不停地在燒書,紙灰在空中旋舞,如一群黑蝴蝶。

紀曉嵐做夢也沒有想到,修《四庫》的同時,也釀成了一場大規模的毀書運動。眼看著那成捆成捆的書被投進火爐中,他欲哭無淚。很多書是經過他的手挑選出來的,是他親自貼上了“應毀”的黃簽,是他一手決定了這些書的命運。尤其是一些孤本,投進火裏,便從此在世間消逝,萬劫不複。

紀曉嵐仿佛聽到那些文字在火裏發出了嗶嗶剝剝的爆裂聲,看到無數靈魂在火裏掙紮、扭曲,化為輕煙。

而此時地方上的毀書也正在大規模展開。

各省督撫成了驚弓之鳥,凡是在書局、民間搜羅到的書籍,但凡稍有涉及明末清初史實及邊塞、兵防、民族問題的,甚至牽連到宋金、元明關係的書籍,不論書中有沒有違礙,都要一體送毀。

寧可錯燒三千,決不放過一冊。

可能乾隆皇帝覺得這樣似乎有些過了頭,乾隆四十一年(1776)十一月,皇帝發布諭令:除錢謙益、金堡、屈大均等人著述應逐細查明、概行毀棄之外,其他如劉宗周、黃道周、熊廷弼、倪元璐等明末直臣所著文集、奏疏,其中多有傷觸本朝之處,“惟當改易字句,毋庸銷毀”,至於“明人所刻類書,其邊塞、兵防等門所有觸礙字樣固不可存,然隻須刪去數卷,或刪去數篇,或改定字句,亦不必因一二卷帙遂廢全部。他若南宋人書之斥金,明初人書之斥元,其悖於義理者自當從刪,涉於下詆詈者自當從改,其書均不必毀。使無礙之書原聽其照舊流行,而應禁之書自不致仍前藏匿,方為盡善[7]。”責成四庫館總裁等妥為查辦。

有了皇帝這個諭令,總裁讓陸錫熊代擬了一件《銷毀違礙書劄子》。

紀曉嵐會同四庫館館臣,也製定出了一個《查辦違礙書籍條款》,張貼在翰林院、武英殿四庫館的每一個辦書處所,條款開列應行分別辦理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