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曠代大儒:紀曉嵐傳

第二十章:猶向恒河算聚沙 一

纂修官讓一連串的文字獄嚇破了膽,這些日子簽出的明神宗以後的幾部書籍,越來越多的是“應全毀”“擬抽毀”或“酌毀”的處理意見。同時,查禁書一時成了《四庫全書》館的主要工作,乾隆皇帝也特別需要修書者成為禁書的“眼線”。而確定哪一部書成為禁書,往往由纂修官拿出意見,總纂審訂,然後上報總裁。作為總纂,紀曉嵐是四庫館中決定一部書棄留的關鍵人物。他絕知此事要躬行,不但盡一己之力保護很多好書免遭焚書“秦火”,使這些書得以保存於後世,而且從湮滅的故紙堆中挖掘到了很多有價值的書。

比如明末清初浙江錢塘人吳綺的《林蕙堂集》,纂修官認為其中有近於慨歎興亡之語,紀曉嵐則認為這是文人習套,並無謗訕之意,不應抽毀和削刪。清初江南昆山葉方藹《讀書齋偶存稿》中,其《南海子》詩中有“何當小住三千歲,再見桑田變滄海”句,纂修官認為違礙,紀曉嵐簽出的意見是,這兩句詩也是文人慣用的套語,不應削刪。對很多打入“應毀”之列的書,紀曉嵐大膽地簽下了“仍應擬存”“此係偶然寄托,尚無別意”的意見。

紀曉嵐深知,這麽做也許會有極大的風險,可沒來由地毀了這些書,更會讓他痛心疾首。

《四庫全書》館的記過規定,是三個月一次考核,訛抄疏漏者,一處即記一過,對記過多者,給以處分。其總裁錯至三次,分校、複校錯至兩次者,均交部察議。就連從乾隆三十八年(1773)九月起就擔任《四庫全書》總裁、一生以小心謹慎著聲朝野的蔡新,也多次被記過罰俸。

蔡新為紀曉嵐的受知師。紀曉嵐在寫給他的祝壽詩中,有“四十年來陪講席,六千裏外望師門[1]”句。紀曉嵐參加乾隆十九年(1754)殿試,蔡新時為讀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