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號“東坡居士”。他評價王維的詩,提出了“詩中有畫,畫中有詩”的觀點,主張詩歌與繪畫的滲透,詩中表現畫麵性,畫中表現詩意。另外,人們在他的詩文藝術風格與人生態度上也能體會到他的美學思想。
蘇軾是宋詞豪放派的開山鼻祖和代表人物,他的詞多清新豪健、汪洋恣肆,善用誇張、比喻,將充沛激昂甚至悲涼的感情融入詞中,表現出慷慨豪邁的風格。但是蘇軾也並不排斥婉約,他的詩詞題材廣泛,內容豐富,其中不乏婉約詞。蘇軾主張豪放與婉約的統一,隻是豪放中含有婉約,豪放占主導。
蘇軾的一生飽經憂患,幾次瀕臨被砍頭的境地。經過了人生的坎坷,晚年時,他的詞已經不再具有年輕時的豪放之氣,而是更加平淡質樸。但這種平淡和質樸並不是內容空洞、缺少意蘊,而是雖風格樸實無華,但內容充實、意蘊深遠。這種平淡是從絢麗轉化而來的,是絢麗的極致,是一種自然天成的境界,這種境界是需要長時間的努力才能達到的。
關於繪畫,蘇軾主張形似與神似的統一。形似並不是論畫的唯一標準,但是它是繪畫中藝術形象得以成立的基礎。繪畫中要做到形似,符合客觀事物的真,做到合乎實際,不能隻為了追求內在精神的相似而舍棄了外在形象的真實。另外蘇軾還談到了事物的規律性,將它定義為“數”。他認為人們在寫詩或繪畫時,可以發揮創造性,但是要以符合事物的規律為前提。但是繪畫又不能完全按照規律來畫,而是應該“隨物賦形”,根據具體真實的事物來進行創作。按照規律來畫,畫出來的形象雖然也能因為符合規律而具有真實性,但是並不是“活生生”的,沒有個性和特點。“隨物賦形”則因為是以具體事物為根據和參照而能夠畫出事物的特殊性,畫出不同的姿態。蘇軾認為美就在於表現事物的個性、特點,表現生活的千姿百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