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給孩子的中外戲劇史

各類說唱

唐代的娛樂表演項目,除了歌舞戲和參軍戲對中國戲劇的形成有重要影響,說唱藝術和諸宮調的作用也不可忽視。

唐代時,大規模的城市如長安、開封、杭州等已經開始形成。這些城市經濟發達、人口眾多,娛樂業的發展也更為緊迫。行業競爭的壓力變大,藝人們不得不提高自身的表演水平。在當時逐漸成形的娛樂場“瓦舍勾欄”裏,出現了一批講經說書的人。所謂瓦舍,即寺院,而最初講經說書的人以寺廟的僧尼為主。他們用說唱形式,以佛經故事為主要內容宣講經文,深受大眾喜歡,為了吸引聽眾,他們還事先將經文和相關的動人故事編成通俗的文本。文本采用散文和韻文相結合的形式,散文即說白,韻文即有一定韻律如詩、詞、賦的文本。這種夾敘夾唱的特殊文本,被稱為“變文”。當時著名的變文有《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伍子胥變文》《阿彌陀經變文》等,前兩個的文本在敦煌石窟中仍見藏本。

變文的出現使得說唱表演更加普遍化。唐宋期間,說唱的地點不再限於寺廟,在某些大城市裏出現了專門的演出場所,這些場所被稱為“勾欄”。表演者也不再限於僧人,而是出現了許多民間藝人。民間藝人的說唱內容除了佛經故事,還有曆史傳說、民間故事等。說唱由此成為當時一種大眾娛樂表演。

變文促進了說唱藝術的繁榮,反過來,說唱藝術的興盛也帶動了變文文學的創作。變文作為一種夾敘夾唱的說唱文學,在文體上已經具備了現代劇本的輪廓,為戲劇能夠塑造人物、表現宏大題材創造了條件。後來,在包含器樂、聲樂和舞蹈表演的大曲、民間雜曲等歌舞藝術的發展下,變文經過與它們的融合,發展成為更具劇本形態的諸宮調。

諸宮調仍是一種說唱文學,又稱“話本”。之所以叫“諸宮調”,是因為表演者在表演的時候用多個宮調的曲子進行說唱。所謂宮調,是指中國古代音樂的各種曲調樣式。宮調不同,音調就不同。諸宮調仍是形成於唐代,這是因為來自不同地域的民間藝人所運用的說唱方式不同。當時,汴州(今開封)城的勾欄裏出現了諸如嘌唱、叫聲、唱賺、鼓子詞、淘真、涯詞等各種說唱藝術,不同的唱法使得音樂的結構日趨複雜。在這樣的影響下,宮調的運用也發生了變化。隋朝時,出現了套曲音樂,又稱“組套音樂”,即用同一宮調內不同樂曲連綴而成的大型音樂。到了唐代,為了滿足說唱中故事的曲折複雜性,又將不同宮調的多個套曲組合在一起,由此形成了諸宮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