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時期的民間歌舞發展繁榮,漢族歌舞自然也不落下風。流行較廣的漢族歌舞主要有秧歌、二人台、花鼓、高蹺、花燈等等。
秧歌也叫“社火”,是一種流行於我國北方地區,集歌、舞、戲為一體的民間歌舞。最早的秧歌來源於農民勞作,主要在春節和元宵節表演,在明清極為流行。按地域的不同,秧歌主要分為東北秧歌、華北秧歌、河南秧歌、高平秧歌、西北秧歌、傘頭秧歌、山西秧歌、湖北秧歌幾種。
二人台又叫“二人班”,流行於內蒙古、山西、河北等地,因采用一醜一旦同台演出而得名。早期的二人台隻是農民閑暇時一種自娛自樂的表演,情節簡單,角色隻有一醜一旦,再配以手帕、折扇、霸王鞭等道具,伴奏的樂器隻有笛子、四胡、揚琴和四塊瓦,有《紅雲》《十段錦》等劇目。清代末年,隨著表演人數的增加,二人台的劇目開始多了起來,逐漸發展成為民間小戲。二人台的曲調具有濃厚的地方色彩,唱腔基本上為專劇專曲,一曲一調,演唱時分為快、中、慢三種節拍。二人台約有120多個傳統劇目,內容多接近生活,如《回關南》《拉毛驢》《摘花椒》《蘭州城》等。
花鼓是一種流行於安徽、浙江、湖南、山東、山西等地的民間歌舞。花鼓通常由一男一女進行演出,男執鑼,女背鼓,鑼鼓伴奏,邊歌邊舞。由於地域的差別,花鼓在表演風格上也各有不同,比較著名的花鼓有鳳陽花鼓、蓮香花鼓、翼城花鼓、海安花鼓、湖南花鼓戲、荊州花鼓戲。鳳陽花鼓興起於元代末年,與花鼓燈、鳳陽花鼓戲被稱為“鳳陽三花”,有“鳳陽一絕”的美稱。湖南花鼓戲的曲調多采用山歌、民歌作為素材,曆代湖南花鼓戲藝人根據劇情的需要,運用“一宮多變”的規律創作出了多種曲調。湖南花鼓戲的內容多反映勞動人民的生活,具有樸實、明快、活潑的藝術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