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五十四年(1715),二十三歲的鄭板橋與徐氏結了婚,後生有兩男一女。稚兒繞膝,琴瑟和諧,夫妻共度危困生活。但是,日益加重的經濟負擔,迫使板橋不得不輟學謀生。
靠什麽謀生呢?這時候,板橋的蘭、竹、石已經畫得十分出色,揚州更是全國的藝術品首屈一指的銷售市場。開始,板橋也賣過畫。但是,他的畫立意高雅,不為世俗所重;他又沒有什麽名氣,當然賣不出去。即便有時賣出一兩幅,收入也很不穩定。於是,他決定教館糊口。
板橋之所以做出這個抉擇,原因有二:一是按清朝的規定,教館要首先取得秀才的資格。先此,板橋已經取得了秀才的“文憑”。二是立庵先生就是靠教館持家,板橋可算“教館世家”,起手不難。
所謂教館,也就是俗稱的私塾。這種教育方式有塾師自設的學館,有地主、商人設立的家塾,也有屬於以祠堂、廟宇的地租收入或私人捐款舉辦的義塾(這一種免繳學費)。根據現有的資料,板橋的教館屬於第一種類型。很多讀書人在入仕途之前,往往一邊教書糊口,一邊讀書,為科舉做準備。起初,板橋在興化東門寶塔灣開館。大概在康熙五十六七年,板橋二十五六歲時,來到真州的江村教館。真州是宋時舊稱,清時叫儀征,也是一個繁華的地方。按《儀征誌·輿地》(道光刊本)引舊誌雲:“(江村)在遊擊署前,裏人張均陽築,今廢。”注雲:“興化鄭板橋燮嚐寓此,與呂涼州輩唱和,有聯雲:‘山光撲麵因新雨,江水回頭為晚潮。’”江村似為富商的別墅或園林所在地。從《鄭板橋集》及集外逸文中,看不出他與張均陽有過任何接觸,大概板橋隻是寄居江村而已。
板橋對教館生活是感到很痛苦和羞辱的。他步入仕途以後,還常常回憶起這段生涯,曾根據當時流行的《教館詩》略加改動,追述江村的教館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