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弗羅姆《逃避自由》
人天生是自由的,但他必須時時克服逃避自由的欲望,必須將這自由當作他畢生的使命來努力追求,這就是做一個人。
在一般人看來,自由僅僅是一個擺脫外在束縛的問題,隻要解除了外來束縛,人是否能達到自由幾乎是不成問題的;每個人都在一心追求自由,而每個人也都不言而喻地知道自己的自由是怎麽回事。然而,出生於德國的美國哲學家、著名精神分析學家埃利希·弗羅姆在其《逃避自由》一書中,卻提出了一種看似荒謬的理論:並非每個人都在追求自己的自由,恰好相反,世界上有無數人正在想盡一切辦法像逃避瘟疫一樣地逃避著自由。其實,問題本來十分清楚:如果說自由本質上並不是對他人自由的否定,也不能靠壓迫別人而取得,那麽說一切人都在有意識地追求自由,就很難解釋數千年文明史中充斥著奴役、屈辱、侵害、殘殺這一事實。弗羅姆認為,這一事實除了有它的社會曆史原因(經濟、政治、文化上的)之外,還有它在人類心理結構中的根源,因此必須研究人對於自由的逃避心理機製。
弗羅姆把自由區分為兩種,一種是消極意義上的自由,一種是積極的自由。消極的自由是指“擺脫束縛”,首先是擺脫人的本能的束縛。這種自由是與人俱生的,它構成“人類文化產生的條件”[106],但這種自由帶有它本質上的“模棱兩可性”。它是以人的本能的弱化及其所導致的人的危險狀態為前提的:本能不再保證人的生命安全,人不得不自己為自己的生存而憂慮、而操心,人與自然相分裂、相對立。歐洲文藝複興以來的自由概念也具有這種消極特點,“一方麵,人日益擺脫外在權威獲得了獨立;另一方麵,人日益孤獨,並滋生了個人無意義感和無權力感”(第57頁),人與人相分裂、相對立。在這種狀況下,“自由即是懷疑,即是過一種沒有意義和方向的生活。此時,這些不可阻擋的趨勢就出現了:逃避這種自由,或屈從,或與他人及世界建立某種關係”(第5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