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信仰是自我否定、自我拷問、自我驗證的信仰,真正的信,首先就是不信,即不相信自己的相信。
在今天,“信仰失落”早已從國人的一種驚歎變為了無可奈何的感歎和慨歎,但卻很少有人問一問:我們什麽時候有過真正的信仰?
我這一問也許要被絕大多數中國人視為怪論。人們立即會舉出一大堆仁人誌士的例子來反駁我。但我說的是真正的信仰,而不是那種時過境遷就會出現問題的一時的信念。例如,我們不妨假設屈原像彭祖那樣活到八百歲,經曆了朝朝代代的更替,“光複楚國”早已失去了意義。儒家要以三綱五常的模式“為萬世開太平”,在取消君主製及發生“家庭革命”的現代也隻能是“如喪考妣”。至於有人要從中“抽象”出愛國主義和國家主義來給當代人繼承,這也隻不過是在還存在有國家的一個“曆史階段”中有效(甚至並不是普遍有效,如希特勒的國家社會主義)。我們多年來狠批“抽象人性論”和人道主義,正說明我們固執地不願相信有什麽永恒不變的東西,或者我們隻願意把某種具體經驗的東西冒充為永恒不變的東西。這種信仰的不可靠是當然的。
但問題在於,這種不可靠的信仰恰好是最容易的。儒家曆來假定,人皆有“四端”,“我欲仁,斯仁至矣”,佛家頓悟說講“一念成佛”,每個人隻消問問自己的良心或“本心”,就能決定自己信什麽。但這些獨斷的假定並沒有什麽根據。人其實並無現成的、先天的“本心”,一切“本心”都是經驗性地形成起來、在自己的自由自決中建立起來的。正因為如此,克爾愷郭爾(Kierkegaard)在其《恐懼與戰栗》中說:“信仰的確曾是畢生任務,因為信仰的本領不曾被認為是三天兩日之功。”他以《聖經·舊約》中的亞伯拉罕為例。亞伯拉罕篤信上帝,上帝叫他把自己的獨生子以撒殺了來獻祭。憑借“四端”或日常的倫理觀念,他完全可以認為這是不義的,他的親子之愛也在時刻阻攔他的行動。然而“相信上帝”畢竟戰勝了“相信自己”。就在他的刀尖刺向以撒心口的一刹那,上帝用一隻公羊替換了以撒。這件事“證明”,亞伯拉罕相信上帝是“對的”,上帝並沒有叫他去犯罪,這隻是對他的信仰的一場“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