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無疑問,尼采是一位天才。人們總是把天才的稱號給予那從小就具有超常能力的人物,這個人物如果要想繼續名副其實的話,他就必須行為古怪,脾氣乖戾,其結局不是發瘋,就是自殺。
但是,一個平庸的人物也可能是一位天才嗎?
在這件事情上,人類的判斷力顯得特別無能。或者說,不是人的判斷力無能,而是人的心靈太深邃了,它總是向試圖窺視它的人敞開一個巨大的無底深淵,使人頭暈目眩。人性永遠是一個謎,它也許永遠保留著一個尚未開發的精神潛能的寶庫,直到把它帶入墳墓而不向世人,甚至不向它的擁有者打開;但也許,那裏麵什麽也沒有。它總不讓你斷定,它裏麵有什麽,或沒有什麽。
並非每個人都是天才。但誰也不能根據一個人的表現或他的自我感覺推定,某人是天才或不是天才。每個人隻有自己不斷努力去證明自己、發現自己,才有可能使自己的才華噴湧而出。我說有可能,是因為這仍然不是每個人都肯定能實現的,人往往苦惱,焦慮,找不到自己,或找錯了方向,或最終發現自己很可能並非天才。但天才肯定屬於這些不倦地尋找自我的人。天才把自我當作一個上帝,一個理想,他不可能首先從邏輯上對之進行某種“本體論的證明”,然後再理智地規定好自己應遵從哪條道路去達到它;他隻是無條件地服從這樣一個上帝的命令,他不可能不信,就是說,他不可能不忠實於自己,不可能不真誠。凡是想先通過某種理智的分析確定自己是不是天才,以免自己的追求白費力氣的人,他一開始就埋沒了自己的天才,或一開始就證明自己沒有天才,因為他失去了天才固有的真誠。
思特裏克蘭德原先是個平庸的人。然而,什麽是“原先”?人們如何能把一個沒有天才的人和一個讓自己的天才沉睡不醒的人區別開來,特別是當這個人自己也並不認為自己是天才的時候?在通常情況下,一個人在40歲時突然決心拋棄一切來致力於一門新藝術的嚐試,這理所當然地要被視之為發瘋。詩人們和通俗文學家們得到這樣一個題材,多半會描繪他在某種神秘狀態中得到了上天的啟示或帶有迷信色彩的靈感。但在毛姆筆下,這一切都顯得那麽真實、自然、合情合理,而圍繞著主人公的種種誤解、迷惑和怨恨,反倒顯得那麽可笑和虛假。在現代文明人那訓練有素的理智眼光下,人的決斷總是出於某種合乎邏輯的理由。特別是涉及終身大事、生命之歸宿的時候,人不可能不在各種條件、利害、後果和可能性方麵作反複的現實主義的權衡,否則就是孩子氣。然而,這種自以為老謀深算的邏輯之網卻正是束縛現代人的人性和天才的最可怕的羅網,人們一麵悲歎著現代社會生活意義的喪失,悲歎著人生的空虛無謂,一麵又在按傳統的慣性甘心自投羅網。現代生活的價值真空在他麵前似乎並不意味著給他進行能動的價值創造讓出了一片空虛的、可以為所欲為的地盤,卻意味著他整個的生存都沉淪為虛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