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我要把前麵的討論歸結到一點,就是在我看來,我們中國人可能有什麽樣的信仰。中國人不但個體沒有獨立,而且事到如今即使我們有一種獨立的個體,好像也沒有信仰的需要。比如說魯迅,魯迅的個體應該算是獨立了,他認為中國的事情“首在立人,人立而後凡事舉”,必須把個人獨立起來,所以魯迅精神代表一種個體獨立精神。但是魯迅本人並不相信任何宗教。而且我們可以設想,今天的中國人,如果還要回到信奉某種宗教,恐怕大多數也不可能。我們已經過了那個能夠相信一門宗教的時候。在人類的幼稚時期,那是很容易的,基督教特別在非洲啊,在澳洲啊,這些地方,能夠普及,就是因為在那些地方人類還處在幼稚時期,他還可以接受像基督教這樣的宗教。你在阿拉伯人那裏就很難了,因為他們已經有自己的宗教,伊斯蘭教已經是自成體係的。在中國人這裏更加不可能。中國人已經老謀深算,早就已經看穿了,有什麽上帝呀,沒有的,每個人都是“唯物主義者”。到了今天,真正能夠信仰的就是錢了,隻有錢是最真實的。為了錢,傷天害理也在所不惜。那麽我們還能有什麽樣的信仰?我們怎麽辦?而且,中國人雖然今天沒有真正信仰的可能,但是另外一種可能卻隨時伴隨著我們,就是不斷地有迷信、巫術和自然宗教在糾纏我們。我剛才說過,迷信、巫術這些東西不能算嚴格意義上的宗教,它是摻雜的,雖然裏麵有一種宗教的色彩或者宗教的意識。這些低級的東西時時刻刻在糾纏我們。我們雖然是“唯物主義者”,但是我們經常相信一些莫名其妙的東西,經常是一不留神,我們就走進迷信裏麵去了,走進巫術裏麵去了,這是每個中國人恐怕都很有可能的。那麽中國人很可能要經過漫長的曆程才能真正走出這種原始的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