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是自由的譜係。一般自由有三個層次,即自在的自由、自為的自由、自在自為的自由。
1.自在的自由。
首先看自在的自由,這是最起碼的,就是自由自在,怡然自得,逍遙。這在兒童期表現得比較單純,或者在人類的原始時代,如印第安人在美洲大陸遊**。當時沒有覺得自由,因為那時人們活得也很艱難,需要克製很多欲望,才能立足於自然界;但是在後來的懷舊中那種生活成了自由的理想。這種自由自在隻有在失去時才被人明確意識到,特別是產生了奴隸社會以後,人們才開始意識到自由了。進入到文明時代,人們開始懷念這種失去了的自在的自由,像老莊,陶淵明,都是一種懷念。這正如一個兒童不知道自由為何物,成年以後才意識到童年的自由自在的寶貴一樣,所以這種自由感總是帶有一種懷舊的傷感。
2.自為的自由。
自為的自由是第二階段,它已經不是自然的,而是人為的、自覺的了。文明社會的建立使自由受到束縛,在國家裏麵不可能為所欲為。在自然狀態裏麵,隻要你打得過人家,那就是弱肉強食。國家束縛了人的自由,但迫使人的自由意識提升了。
a.反抗的自由。最初有兩種選擇,一種是倒退,一種是前進。老莊是倒退,懷舊,想回到自由自在;另一種是說“不”,反抗的自由,有的人甚至認為自由本質上就是反抗的自由。道家也說不,例如許由不願意當官,聽到有人勸他當官,立刻跑到河裏去洗耳朵,說是把耳朵弄髒了。但這種“說不”也僅僅停留在逃跑、躲開。所以老莊與其說是在說“不”,不如說是在說“無”,是消極對抗,逃避。道家變成道教以後有了反抗,很多農民起義就是打著道教的旗號來反抗;但在老莊學說裏麵沒有反抗。禪宗則是完全退回到了內心。能夠說出“不”是最直接的反抗,是很不容易的,這裏已經有一種行動,而不是一味逃避,退回到內心。當然,真正反抗的行動就是起義、暴動,也有人把這種自由當成唯一的自由。但是這其實還是很初級的自由,西方也有,像普加喬夫、胡斯,還有法國大革命,都是要反抗。但是並沒有明確的目標,隻是想擺脫束縛和壓迫,但是擺脫了以後怎麽辦?沒有考慮。當年很多老紅軍參加革命就是因為活不下去了,要造反。至於革命成功以後要建立一個怎麽樣的社會,沒有多想,有點像魯迅講的“娜拉走了以後怎麽樣”,要幹什麽?還沒有想好。在那些樸素的農民那裏唯一想好的可能就是“翻身”,翻身得自由,翻身得解放。翻身是什麽?翻身就是今天你奴役我,明天我要來報仇,我要奴役你。當然我們不能否認這種反抗精神可嘉,如果連這樣一種反抗的自由都沒有,那人就完全成了拉磨的驢了。但是它的層次是不高的,停留在幼兒的階段,隻會說“不”。它還隻是自由意識的萌芽,但也是一切自由意識裏麵一個不可缺少的層次。自為的自由裏麵首先就是反抗的自由,這是第一個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