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史學與西方曆史觀相比,又自有一番完全不同的意義。中國古人把“曆”和“史”連用講“曆史”的情況比較少,通常隻用一個“史”字,講“史學”;“曆史學”則是日本人後來對西方history的翻譯,傳入中國以來比較流行。“史”的意思按許慎《說文解字》的說法是:“記事者也,從又持中”,也就是公正客觀地把事情記錄下來。中國古代的史官是由史前社會的“巫祝”演變而來的,巫的職能是掌管祭祀;國家產生後,他們兼管記錄重要事件、起草和保管政治文件等工作,最早保存下來的這類文件匯編就是《尚書》。春秋時代,許多諸侯國如晉、楚、齊、魯等等都有自己的史書,後由孔子依據《魯春秋》參考各國史書經刪削校定增補而編成《春秋》,並在其中加入了隱晦表達自己的褒貶愛憎的“春秋筆法”,所謂“借事明義”,所謂“孔子作春秋,亂臣賊子懼”,這才從黑格爾所說的“原始的曆史”進入到了“反省的曆史”,但從此就停留在那裏了。由此可見,中國的“史”字最早的意思既不是“打聽、詢問”,也不是發生的“事件”,而是(用文字)記錄;而這種記錄本身不是為了求知,而是一種官方的政治行為,後來才普及為民間(或準官方,因為孔子自己也曾為魯相)的政治思想,繼而(在漢代)又上升為統治者最重要的一種意識形態。為什麽要修史?早期史官們對這一點還比較朦朧,司馬遷繼承孔子的遺誌,在《史記·太史公自序》中最清楚地道出了個中的道理:“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辦人事之紀,別嫌疑,明是非,定猶豫,善善惡惡,賢賢賤不肖,存亡國,繼絕世,補敝起廢,王道之大者也……《春秋》以道義,撥亂世,反之正,莫近於《春秋》。”這就是中國傳統史學直到今天仍一以貫之的思想。任何一個當權者,哪怕是暴君,都多少有些在意自己的劣跡是否會著之竹帛、遺臭萬年。[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