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圖美學的主導方麵即唯智主義傾向在亞裏士多德(公元前384—前322)這裏脫除了它那詩一般美麗的外衣,展開了內在嚴整的邏輯結構。極其冷靜的唯智主義是亞裏士多德整個哲學的特征。在美學上,他拋棄了柏拉圖的迷狂說與靈感說,在柏拉圖形式主義的基礎上回複到前蘇格拉底麵向感性自然的科學態度,在他的形而上學哲學的基礎上,建立了古希臘第一個藝術本體論。
在哲學上,亞裏士多德與柏拉圖的一個最顯著的區別便是他的經驗主義。他批判了柏拉圖的理念論,認為科學研究應當從最具體的個別事物(第一實體)出發,然後再找出它們的原因,這樣來構成整個宇宙的現實圖像。這些原因不外乎質料因和形式因兩類,後者還包括致動因和目的因在內。任何一個事物的存在都少不了這兩類(或四種)原因。但他又認為,質料與形式的關係是相對的,處在一個不斷上升的等級序列中,低級的形式對於高級形式又成為質料。例如,磚瓦對於構成它的泥土來說是形式,對於它所構成的房子又是質料。因此,這樣追溯下去,必定有一個最高的絕對形式,它淩駕於一切相對的形式之上。作為致動因,它是萬物的“第一推動力”;作為目的因,它是最高至善、最終目的,它就是沒有質料的“純形式”,又叫作“神”。這樣,亞裏士多德就回複到柏拉圖理念論的理性主義立場,將那最普遍、最抽象的東西當作最現實的東西而與具體事物割裂開來,並由此走向了神學目的論。神學目的論是他整個宇宙論的最終歸宿,把握這一點,是我們進一步理解他的美學體係的關鍵。
如果說,前此一切哲學家們在美學中通常是從美的本質自然而然地推出藝術的本質,把藝術看作不過是美的一種現象和模仿美的一種手段,那麽到亞裏士多德則顛倒過來了。亞裏士多德很少專門談到美,凡是他論及美的地方,也是與善、目的以及有目的的創造(藝術)聯係著談。可以說,亞裏士多德對美的本質規定正是從對藝術本體的探討中引申出來的,他是西方美學史上首次把美學當作一種“藝術哲學”來研究的哲學家。首先,亞裏士多德把“藝術”的概念擴大了。本來,古代希臘人的“藝術”(techne)概念就與今天所說的藝術不同,它包括一切人工製品,如工藝、技術、技巧,乃至政治法律等,凡是含有人的目的性的一切活動都叫藝術。亞裏士多德從他的神學目的論出發,把這一概念更進一步推廣到自然界一切事物中去。他雖然也注意到自然的產物與人工產品不同,它“為自然所創造,其所由來為物質,其所成就即自然間現存萬物”[225],而人工製品則“或出於技術,或出於機能,或出於思想”[226],但是由於自然產品與人工製品的“創造的起點”都可歸結為“形式”,所以“自然所成事物與技術製品也相同。種子的生產作用正像技術工作,因為這潛存有形式”[227]。朱光潛認為,“實際上亞裏士多德是把‘自然’或‘神’看作一個藝術家,把任何事物的形式都看成藝術創造”[228],這可說是抓住了亞裏士多德美學思想的主要線索。亞裏士多德神學目的論的世界觀是蘇格拉底和柏拉圖神學目的論的係統化,也是後世基督教神學目的論以及近代萊布尼茨、康德等人目的論的奠基者。而建立在這種目的論上的美學基本模式,也成了往後兩千餘年西方各種各樣的美學思想萬變不離其宗的潛在結構。[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