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大陸理性派美學:作為理性認識的美的概念論。
在近代認識論上,萊布尼茨(1646—1716)是洛克的公開而直接的論敵。他在《人類理智新論》中批評了洛克的經驗主義,而提出了著名的“大理石紋路”的學說和“模糊觀念”的學說。他認為,人類心靈與其說是一塊“白板”,毋寧說它像一塊有紋路的大理石板,它的先天的“紋路”決定著後天知識的基本脈絡,後天經驗則是使這些尚比較模糊的紋路變得明晰起來的機緣。在此之前,這些先天素質隻是以微小而混亂的知覺的方式存在於人的統覺把握之外,不被人察覺和注意,但它們暗中支配著人的明晰的認識,甚至潛在地構成一個人的人格,決定著他每一瞬間的特殊感覺和自由選擇。他認為,人在藝術創作和鑒賞中正是處於模糊和明晰之間的邊界上,他們擁有一些“合起來很清楚的、分開來很混亂的感覺性質的影像”[337],這些印象作為總體對人來說是極其強烈和明晰的,但它是如何產生、如何構成的,它與其他感覺以及它自身之間有怎樣的聯係,人在創作與欣賞時卻完全不知道,它是一種“難以名狀的東西”,Je ne sais quoi(我說不出來的什麽)。對於這種藝術欣賞和感受的事實,隻有上帝才能弄清其中的來龍去脈,把握它的“充足理由”。人卻無法通過自己的理性來規定它,隻有通過示範和展現而使人明白,亦即隻可感受、意會而不可言傳。
無疑,萊布尼茨的哲學和美學都吸收了大量經驗主義因素,而且一般說來,他最大的特點就是要調和經驗主義和理性主義。但同時這種調和又是努力要將經驗主義包容於理性主義之中。他堅信人的感覺再模糊,原則上也是可分析的,是由某種形而上的邏輯結構決定的。偶然的東西總有內在的必然性,“事實的真理”隻因人的分辨力有限而顯得不確定,它可歸結為“推理的真理”。“充足理由律”在上帝那裏與“矛盾律”是同一的。同樣,在藝術家和欣賞者身上顯得是任意幻想和個人感受的東西,原則上也可以歸結為某種客觀必然性形式。例如,“音樂就是意識在數數,但是意識並不知道它在數數”[338],欣賞音樂時誰也不會去用理智分析音調之間的數學關係,隻是用心去聽,去感受,但獲得快感的原因卻正在於整個樂曲具有數學的和諧,這後麵具有僅憑理性才能把握的基本結構。美就在這些抽象的基本結構之中,它就是事物的秩序,多樣的統一,最終是宇宙的完善與和諧。這種宇宙的完善和諧是由上帝“前定”的,它可以由哲學家的明確的知識所認識,但也可以(在理性太弱時)通過審美在情感中體驗到。審美情感實際上被看作一種混亂模糊的認識,它是達到哲學認識的低級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