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悲劇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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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維所謂“解脫之事,終不可能”,但“無生主義”依然具有倫理價值,可以樹為理想,當然包含了他的價值選擇。

如前所述,他曾力證“欲與生活與苦痛,三者一麵已”,那麽,要排除痛苦,就必須排除欲望,拋棄生活。而最符合邏輯的拋棄生活的方式就是自殺。隻有自殺,才能徹底拒絕一切生活之欲。但是,這樣一來,他的解脫論也就成了自殺論。這是他所不願意得出的結論,盡管這個結論最符合邏輯。

於是,他有“解脫之道,存於出世,而不存於自殺”的說法。但是,他用沒有意識到生活痛苦之本質、沒有絕望於生活之欲的人的自殺為例來證明他們的自殺並非解脫,卻並不能證明已經明白生活痛苦之本質、下決心拒絕生活之欲的人不應該自殺。所以他在談到鴛鴦自殺時也承認“苟無此欲則自殺亦未始非解脫之一者也”。而且,“出世”是否真解脫,是否徹底拒絕了一切生活之欲,也是一個令人苦惱乃至於尷尬的問題。“恒幹雖存,固已形如槁木,心如死灰”,固然是出世者最標準的形象,但“槁木”之形要吃要喝,“死灰”之心就不能不動。一動,欲望就會乘機而入,並且難免有死灰複燃,愈燃愈熾之虞。同時,出世者依然是“在世”者,依然是在社會環境中生活的人,依然要與社會發生聯係。麵對充滿欲望的世俗人群、人欲橫流的社會,出世者要維持“槁木”式的“恒幹”,也不能沒有功利考慮,而一有功利考慮,又不能“心如死灰”。這樣,不自殺而出世是否真正解脫就成了問題。

取巧的是,王國維並沒有這麽直接、尖銳地提出問題,而是用叔本華的“意誌同一”說來證明個體解脫不可能,用佛教、基督教至今沒有引領人類進入解脫之境來證明人類解脫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