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悲劇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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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認為人生最有價值的事業是讓生命存在、發展、創造。他曾禮讚生命的進步說:

生命的路是進步的,總是沿著無限的精神三角形的斜麵向上走,什麽都阻止他不得。

自然賦予人們的不調和還很多,人們自己萎縮、墮落、退步的也還很多,然而生命絕不因此回頭。無論什麽黑暗來防範思潮,什麽悲慘來襲擊社會,什麽罪惡來褻瀆人道,人類的渴仰完全的潛力,總是踏了這些鐵蒺藜向前進。

生命不怕死,在死的麵前笑著跳著,跨過了滅亡的人們向前進。

什麽是路?就是從沒路的地方踐踏出來的,從隻有荊棘的地方開辟出來的。

以前早有路了,以後也該永遠有路。

人類總不會寂寞,因為生命是進步的,是樂天的。[35]

他知道,大自然常與人的生命對立,人也常以自己的“萎縮、墮落、退步”與生命對立,黑暗罪惡的勢力更與生命對立,但生命必然的道路就是在這種對立中創造自己的價值。

因而,生命就是鬥爭:

我們目下的當務之急,是:一要生存,二要溫飽,三要發展。苟有阻障這前途者,無論是古是今,是人是鬼,是《三墳》《五典》,百宋千元,天球河圖,金人玉佛,祖傳丸散,秘製膏丹,全都踏倒他。[36]

生命就是勇敢無畏的冒險:

我自己,是什麽也不怕的,生命是我自己的東西,所以我不妨大步走去,向著我自以為可以走去的路;即使前麵是深淵、荊棘、狹穀、火坑,都由我自己負責。[37]

但這種鬥爭和冒險不是盲目的、利己主義的,它的目的是造就“新人”、真正的人:

自己背著因襲的重擔,肩住了黑暗的閘門,放他們到寬闊光明的地方去;此後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38]

無論從舊道德,從新道德,隻要是損己利人的,他就挑選上,自己背起來。[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