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悲劇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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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不是理論家。他的言論有一些矛盾,甚至是糾結不開、無法可解的矛盾。

按照邏輯,他既然反對“吃人”就應該提倡“愛人”。但是,在“人”還不是人,隻是奴隸和暴君或身兼二任者,並沒有察覺或者不願不敢察覺“吃人”這一事實的時候,覺醒者是不是應該無條件地愛他們呢?是不是應該分別對他們說“你吃好”“你乖乖地等著被吃”呢?或者幹脆讓自己被他們搶著吃?但是,如果不提倡“愛人”而主張“以惡抗惡”,平等觀念又從何而來?“抗惡”的過程會不會使抗惡者變成“惡”並最終以他的勝利來啟動又一次“吃人”的輪回?他都沒有想清楚、說清楚。

同樣按照邏輯,究竟應該先有“不吃人”的社會製度才會有真正的人,還是先有真正的人才會有“不吃人”的社會製度?也是一個難以解決的問題。沒有真正的人,哪裏會有“不吃人”的製度?即使有所謂“新製度”,也隻能展示“新製度”下“新暴君”和“新奴隸”的“新吃法”。但沒有“不吃人”的製度,又哪來真正的人?即使有所謂“真正的人”,也是割不斷與“吃人”製度相聯係的人,不能不“以惡抗惡”的人,而他的所謂“先導權”是否是真正的“先導權”,他的所謂“純潔性”是否是真正的“純潔性”,也值得懷疑。在這種情況下,人們是不是應該期待真正的“聖人”“精英”“天才”以及他們創造的既能得勝於名利場中又能超然於功利之外的奇跡呢?世界上如果真有這樣的奇跡,奇跡又怎樣誕生?它究竟是可遇而不可求還是求之必遇呢?人類究竟隻能“撞大運”還是有解放、進步的方案可循呢?都是值得思索的問題。

魯迅並不是沒有感受到這些矛盾的存在,因而他有恨也有愛,但在“恨”的時候表示過對“以手杖打人”“複仇”的懷疑,在“愛”的時候表示過對使人“清醒”、予人“希望”、承諾“前途”的懷疑。不過,他終究由“心如止水”的僵屍、混混沌沌的夢遊者變成了“敢說,敢笑,敢哭,敢怒,敢罵,敢打”並且深知人生和人世悖論的人。